光伏行业的发展现状令人堪忧,欧盟“双反”初裁的决策一经出台便在国内光伏企业中造成了重大的影响。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光伏企业、业内人士纷纷探讨如何帮助光伏企业脱困,光伏电站的建设被提升日程。结构调整、优化产能等工作的展开需要长期的过程,短期内并无法给企业带来实质性的利好消息,光伏企业若想继续维系经营,消化库存、向下游光伏电站扩张是必然而又无奈的选择。于是,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建设被寄予厚望。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任浩宁认为,分布式光伏电站暂不适合在中国大范围普及,发展分布式光伏电站并不能帮助光伏企业、光伏行业尽快脱困,反而可能会导致新一轮的产能过剩、盲目扩张,给光伏行业带来灭顶之灾。与光伏基地相比,分布式光伏电站并没有任何的优势,蓄意炒作分布式光伏电站只会给光伏行业带来更多误导。
我国之所以要大力推广分布式光伏电站主要基于两点:第一,我国试图通过简单模仿德国光伏行业的发展道路来实现“跨越式”的发展,但并未考虑到中国和德国所存在的客观的资源禀赋之间的差异。德国光伏业发展较早、基础较强,且并未出现过大规模扩张、产能过剩等不良现象,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建设从最初就并定义为德国光伏业的主要模式,而中国在经历过长期的中上游扩张后,行业内多重乱象百出,发展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先发优势已经丧失殆尽。简单的复制德国模式并无法帮助光伏企业消化严重过剩的产能,反而会加剧其它企业跨行业进驻分布式电站。
第二,国内光伏业多重问题的出现与国家有关部门政策延迟、地方政府政策误导有明显关系,而在问题出现后需要解救政策之时,地方政府却又束手无策。此刻分布式光伏电站变成了前期政策失误的“替罪羊”,通过转移企业、业内人士的视线来达到化解“不和谐”的目的。仅从当前已经出台的多项分布式光伏电站政策来看,尚未有一条能够真正落到实处,相关企业也难从中享受到真正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