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让人感兴趣的是补贴的削减动向。加利福尼亚州的补贴支付额随着市场的扩大而降低,所以支付额随季度缓慢下降。而日本是按年度确定金额,因此支付额呈阶梯状降低。
加利福尼亚州的补贴额以CQGR14%的速度降低,而日本仅为不到其一半的6%。顺便一提,2012年第四季度加利福尼亚州的平均支付额为0.23美元/W,而日本为35日元/W。将补贴支付额与安装成本比较,加利福尼亚州2010年第一季度的补贴为安装成本的15%。2012年第四季度下降至4%。日本在同一时期从11%降低到了8%。从补贴与安装成本的比较结果来看,日本支付的金额是加利福尼亚州的2倍。
说到这里,熟悉美国光伏发电市场的读者或许会想,“美国不是有联邦政府提供的30%减税支援政策吗?”但日本也一样,住宅用系统除了上述补贴之外,还有剩余电力收购制度。
从加利福尼亚州的数据可以看出,顺应了需求扩大与成本降低、且长期而透明的制度在市场受益颇多。加利福尼亚州在10年计划中提出了扩大市场和实现太阳能发电产业自立的目标,明确规定会逐步削减并最终取消补贴。
而日本是按年度确定补贴金额的,而且,不管是需求扩大,还是成本暴跌,一年之内都会支付相同额度的补贴。不到临近下一年的时候,就不会知道下一年的情况。不仅住宅用系统的补贴如此,产业用系统的固定价格收购制度亦然。
尽管201财政年度才刚刚开始,日本还是应该迅速提示2014年度以后数年的支援政策体制,或者有无相关支援政策。也可表明当装机容量达到一定规模之后就取消补贴的方针。
根据这些信息,光伏发电产业的相关人士方可针对今后的市场,有计划地降低成本、进行技术创新,并探索新的业务模式。也便于消费者制定投资计划。这样一来,光伏产业便可形成稳定的可持续市场,并吸引长期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