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国际贸易纠纷增多,外部发展环境恶化
2012年欧盟、印度等继美国之后先后发起针对我国光伏电池产品的“双反”调查,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光伏电池产品的出口,进一步加深了我国光伏行业危机。2012年5月和10月,美国商务部对我国光伏电池“双反”调查分别做出初裁和终裁,对我国晶体硅光伏电池和光伏组件征收2.9%至4.7%的反补贴税,太阳能电池征收31.1%至约250%的反倾销税。2012年9月和11月,欧盟委员会又先后决定对中国光伏电池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其范围囊括了光伏产业上下游的几乎全部产品,包括硅片、电池片、组件,在2013年2月还加入了光伏玻璃。欧盟市场是我国光伏电池产品出口的主要对象,2012年占我国光伏电池产品出口额超过65%,若欧盟最终裁定我国光伏电池产品倾销成立,对我国光伏产业的不利影响将比美国更大。这对中国光伏行业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并可能致使未来数年我国光伏行业的发展举步维艰。
关于产业发展的建议
笼统地说,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规范产业发展的政策引导,遏制盲目扩张和恶性竞争,坚持扶优扶强,推动集约化发展。
二是坚决扩大内需市场,发展多样化光伏应用,重点落实上网电价及并网政策,推动分布式光伏应用,着力拓展自给式光伏市场。
三是着力企业创新升级,提升产业的核心竞争力,积累和储备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潜力,加强上下游协作。
四是尊重市场规律,支持扶优汰劣,重视培养骨干企业,正确引导兼并重组,保持国际竞争优势。
五是积极修炼“内功”,完善产业的发展环境,加强标准检测等配套机制建设,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统筹应对贸易摩擦,健全行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部门协调管理和行业组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