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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审批权有望下放地方

发表于:2013-04-25 10:19:00    

而这里所谓“深耕细作”涉及的主要问题是,“在项目没有获得金太阳补贴前,项目实施单位实际上是在‘凭空’准备材料(难以做到与用户侧、电网充分沟通),这可能造成项目在列入示范项目目录后,仍然面临流产的风险。”该工作人员表示。

事实亦是如此,《证券日报》记者发现,在2012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金太阳和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中,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地方将相关文件和材料于11月15日前上报。而这也就意味着,地方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要完成申报、审核、汇总、上报的全部过程,仅有8天时间。

  审批权下放

  有助项目精耕细作

上述以外,梁田还向记者表示,“审批权下放,地方或将简化申报程序。而这就间接缩短了光伏电站的建设周期,增加了光伏业的投资效率”。而汉能集团相关工作人员认为,“审批权下放,地方可以更好的协调发展、合理布局可再生能源产业。若无需企业在某一时间段内扎堆申报,这些企业也可以更好的准备、落实拟申报项目。这也使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更加符合其自然规律”。

4月22日,与“可再生能源项目审批权下放”一并见诸报端的另一重磅消息是,媒体称,目前有关国家能源局的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已进展到最后协调阶段。

据报道,待这份以“政监合一”为目的,实现能源局与电监会职责合并的“方案”上报国务院讨论通过后,将开始正式组建新能源局,并调整和修订2013年能源局工作目录。

虽然业界就此评价褒贬不一,一方声音认为,此举将结束电力监管游离于能源管理之外、监管乏力的格局,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制;而另一方则认为,成立专业化的能源监管机构是国际能源监管模式的主流。

不过,在大多数可再生能源企业看来,电监会官员更易从能源实际供需情况和电力多样化的角度制定政策。“若电监会与国家能源局职能合并,未来新组建的国家能源局将更加重视,且具有权利管理可再生能源并网问题。”梁田认为。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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