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分布式发电”
事实上,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出现了“分布式发电”或“分布式电源”的概念。主要使用地区集中在美国、日本、欧洲等。
2001年,美国颁布“关于分布式发电与电力系统互联的标准草案”,允许分布式发电系统并网运行和向电网售电。美国有半数以上的分布式发电系统与电网连接,部分分布式发电系统在电网供电中断时形成备用。
在日本,高昂的电价使得很大一部分工业企业自己发电,制造业30%以上的用电是由当地企业发电厂供给,其中约有16.7%的电力都以热电联产的形式供应。同时,日本发展银行还为热电联产项目提供低息贷款。因此,尽管分布式发电系统用户需要支付大量的备用容量费,但仍然比采用常规发电系统费用低,促进了日本分布式发电的发展。
目前,我国的分布式发展还处于初步阶段,国外先进的经验很值得借鉴。但当前我国的情况却与美日等国有所不同。
国内大型光伏组件商昱辉阳光一内部人士对记者道:“中国和美国、德国不一样,我们的城市大部分是高楼,几十家甚至几百家才能安装一个屋顶项目,而美国的房屋一般都是别墅等独立建筑,屋顶发电的条件更好,我国大规模推广的难度明显要大。”
除此之外,当前国内的电价,尤其是居民用电电价还处于相对较低的位置,居民投资屋顶电站的热情还有待观察。
但在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看来,这并不说明我国不适宜大力发展分布式发电。“国内工业用电的价格较居民电价高出一截,并且工厂的厂房具有独立的房屋,更适合大规模推广。中国中西部广大的农村市场也有待挖掘。我们可以制订符合我国国情的‘中国式分布式发电’政策。”林伯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