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思维三:破除并网壁垒须稳定电网收益
当前制约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还有一个重要的现实因素,就是并网率低下。在光伏电站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问题上,来自电网企业的阻力始终强大。对此,光伏业者多有怨言,而“并网难”也由此成为电站与电网之间的一个死结。
必须承认,追求盈利是企业的天性。电网企业的主要盈利来源在于电力的购销价差,即针对电力企业制定的上网电价和针对终端用户制定的用电价格之间的差额。电网把光伏和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拒之门外,易受天气影响、周期性断电影响电网安全运行,这些都是明面上的理由;真实的原因在于,风电和光伏上网标杆电价均高于火电,而最终的售电价格却是一样的,何况其垫付的电价补贴还常常无法及时结算。对于电网而言,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纯粹是吃力不讨好,自然没有动力。
笔者认为,打破并网困局,固然需要相关部门的统一协调和集中规划,但最终还在于理顺相关各方的利益关系,尤其是提振电网企业的积极性。如笔者此前所述,在饱受雾霾污染之苦的今天,相对于带来高污染的常规能源,人们对于清洁能源可以容忍有一定程度的溢价。燃油如此,电力亦然。如果通过推广使用清洁电力,可以有助减轻对于火电的依赖,进而消减雾霾围城的尴尬,至少有一部分人是愿意为此支付更高电价的。如果这样,那么电网企业以高于火电的上网电价收购清洁电力后,同样能够以高出火电的用电价格将这些电量售出,保证与其收售火电大致相当的收益率水平,那么电网也就没有动机来阻扰可再生能源的并网发电了。
当然,这个方案如果要实施,还涉及到一系列复杂的问题,包括政策面的统筹协调、面向用电人群的组织推广、不同电源售电价格的分档和测算等。最初阶段,以一个光伏电站为例,电网需要精确测算其年均发电量;然后须有相应的受电方愿意认购这批清洁电力,电力交易才能完成。假以时日,当国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蔚为可观后,规模效应加之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单位发电成本将有望持续下降甚至接近火电,届时就可以终结这种“点对点”的供电模式,而光伏大规模平价上网的时代或许也就真的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