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中国商务部将对产自美、韩和欧盟的多晶硅企业公布“双反”初裁结果。过去两年来,这三地的多晶硅企业对中国实施低于成本价的倾销,对中国光伏产业带来巨大伤害。
多晶硅是光伏产品的上游基础原料,在六七年前,关键技术都还掌握在外方手里,价格长期由外方垄断,一度冲高至近500美元/公斤,中国使用的多晶硅95%以上必须依赖进口。近几年来,在赛维LDK、保利协鑫、大全新能源等中国企业的努力下,突破外方技术垄断,价格渐渐恢复理性,回归至30美元/公斤以下。在此状况下,来自美、韩和欧盟的多晶硅企业倍感行业景气度回落,又遭遇全球光伏产业低迷,便持续以低于生产成本的16美元/公斤,向中国市场倾销。中国商务部遂决心予以反击,向来自三地的多晶硅企业征收关税。
于是,一场光伏原料的保卫战打响了。
没想到,推动这场保卫战的最大阻碍,却来自中国的光伏下游企业。在战役拉响之初直至立案裁决,越来越多来自中国光伏下游企业的反对书,堆上了商务部的案头,以出口创汇的身份施压。
中国光伏下游企业的理由是:终端应用市场的萎缩,已经造成下游企业销售不力、产品价格持续下跌。而欧盟和美国也对中国下游光伏产品出具了“双反”裁定,征收了很高的关税,再度拉高了成本。
他们寄希望于——外方多晶硅的大力倾销,正好可以获得廉价的原料。此外,外方可帮助向美欧政府“施压”,在本国游说,抗衡下游企业在美国和欧盟遭遇的“双反”。事实上,美欧裁决出的高关税已表明“许诺”无效。
与此同时,外方多晶硅企业高管亦亲临中国,加大了对中国舆论的干预,相关方也出具研究报告予以佐证。1月28日,Max-im Group LLC发表研究报告指出,中国光伏多晶硅双反“报复”恐流产。
该报告颇具挑动性,指出——首先,中国商务部展开的上游多晶硅双反,是报复性的,因为中国下游产品在这些国家遭到了双反;其二,此“双反”只惠及几家中国上游生产商,更多的下游生产商将饱受冲击,面临更严峻的经济、就业困局,甚至影响全球太阳能需求和中国2013年新能源发电装机的目标;其三,认为中国展开的双反调查,政治意味浓厚。
似曾相识。几乎和所有中国原料受制于外的角逐一样,外方打出了“以华制华”的组合拳。最深刻的教训是,中国钢铁企业在铁矿石谈判时的年年惨败,外方利用中国企业的一盘散沙、各怀心思,在表面上制造舆论,私下里各个击破。缺位于原料供应,致使中国钢铁企业年年迫签“城下之盟”,整个产业持续低迷,短期难以回升。
中国的光伏产业并非没有这样的教训。在上世纪90年代,欧美国家就发起了一轮对中国多晶硅的低价倾销,在那轮贸易侵害中,中国多晶硅企业不堪打击,全军溃败,只剩下四川峨眉739厂一家维持每年几十吨的实验性生产。之后,受制于德美日三国的技术封锁,中国多晶硅企业发展缓慢,长期受制于人。
这是一件很容易思考的事情。美韩为什么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将原料供应给中国?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如果中国缺位于上游原料的生产,外方是否还会给予这样的价格供应?
如果任由美欧韩三方多晶硅长期廉价倾销,其后果必然导致中国多晶硅企业全军覆没,定价权和话语权重回外方手中。失去了中国多晶硅的产能和价格制衡,下游企业是否能继续获得16美元/公斤的倾销价?
众所周知,中国成为光伏生产大国,与上游多晶硅的崛起和下游结成稳定的供应关系是分不开的。5年来,随着技术突破,中国的多晶硅年产量从200多吨发展至2011年的8万吨,中国光伏原料的自给率从几乎为零,提高至50%以上,形成数百亿元级的产值规模,受惠的不只是上游企业。
中国商务部之所以提出多晶硅“双反”,是由于产业遭受了低价倾销的贸易损害,是正当的维权行为,并非政治目的。与欧美对中国下游光伏产品提起的“双反”相比,两者受理机构不同、诉讼主体不同、标的不同,完全是两个独立的案件,按各自情况推进,并非相互影响。
企业经营拒绝短视,产业亦如此。各自只争眼前利益,产业亦难健康发展,不健全的产业链,也无法支撑个体企业的长久运营。受制于外的困境,不应该再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