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协作各司其职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自2012年10月26日国网发布《意见》以来,天津市电力公司已经形成一个多部门配合协作应对分布式光伏并网申请的完整系统。其中该公司发展策划部、营销部、运维检修部、基建部、调度控制中心、电力交易中心六大部门通力协作,致力于保证光伏并网项目的推进。
此外,在对光伏项目审查时,各属地供电单位也参加了对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设计和升压站、发电装置的初步设计审查,签订调度协议,同时负责与自备电厂性质的发电企业签订《并网经济协议》。供电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分布式电源项目启动(备用)电源用电业务申请,负责受理自备电厂性质的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业务申请。技术中心负责对发电企业开展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不回避问题寻求解决
尽管天津市电力公司已做好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的各项服务准备,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缺少统筹标准的问题还待梳理。
天津市电力公司技术员工介绍,光伏发电并网管理与常规电源无原则差别,管理流程和链条较长。一般从地(市)公司受理,需要经过省公司审核,部分项目还需上报国网批准并下达评审计划,造成了接入系统阶段时间周期长,影响到光伏发电的并网时间。其次,按照《意见》,电网企业负责投资建设包括光伏发电在内的分布式发电建设单位外部接网设施,但由于新能源的发展速度快于电网建设进度,且具有突发性特点,因此与这些新生电源的建设相比,电网在建设进度上也会出现相对滞后的情况。
现在光伏发电运营有统购统销、自发自用和合同能源管理三种运营模式,其中自发自用和合同能源运营模式在接网费、备用费、电价交叉补贴、可再生能源基金、电价附加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缺少统一明确的配套政策,也会影响部分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
“现有配电网基本为辐射状无源网络,接入光伏发电项目后,将改变系统中原有的潮流分布和保护设置,对配电网建设和运行控制都提出了很高要求。加之电力公司对光伏发电并网检测能力不足、光伏并网技术标准有待统一等,这些都是需要率先解决的问题。”天津电力公司技术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