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崛起,到2007年产量超过日本和德国,连续4年位列世界第一,再到目前欧美“双反”之下的直落千丈,中国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发展历程可谓“一番风雨路三千”。随着欧美市场的大势已去,谁都知道中国光伏产业的出路在国内市场,但很显然,20年来,光伏产业消纳在国内的产能寥寥无几,若不是此次欧美贸易保护来势汹汹,恐怕大多数国人连光伏为何物都不甚知晓。国内市场的开辟何以“步履维艰”?细观之下,笔者认为纠结在光伏产业之中的3种博弈始终牵制着中国光伏产业的发展。
远销国外VS国内消纳
首先,中国光伏制造业的繁荣兴起并非来自于国内市场的需求,而是出于对国外市场的商机捕捉。2000年和2003年,德国先后颁布《可再生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促进法》,通过银行贷款和各种补贴方式大大激增了光伏企业发电的积极性。由此开始,意大利、捷克、美国纷纷步其后尘,大手笔地补贴光伏发电,国内装机容量顿时激增。但要保障一定的装机容量就必须得保证有物美价廉的光伏组建进行持续地供应。对于生产物美价廉的组件,欧美国家可并不擅长,昂贵的人工成本和极大的耗电量就使很多企业望而却步。
就在这个阶段,我国浙江、江西、江苏等沿海省份的企业敏锐地嗅到了国际上的商机。利用廉价的劳动力成本、地方政府对新能源产业的大力支持等诸多优势,中国光伏“投资光伏3年回本,投资多晶硅3个月回本”,这是中国老光伏人都知道的行话,即使是在2010年,英利等许多老牌的光伏企业靠出口光伏组件获得的纯毛利几乎都超过了30%。如此高的利润摆在眼前,国内大中小企业岂能不蜂拥而上。
而就在2000年至2010年中国光伏产业在国际市场上风生水起的10年间,中国国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却远远跟不上步伐。不要说普通大众不知道光伏为何物,连整个电力系统都认为可再生能源发电具有波动性、间隙性等一系列缺点,不适合大规模地接入电网。“如果把全国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都停掉,任何一个居民和工厂、企业都是没感觉的,也受不到什么影响。截至到现在,火电依旧是我国发电系统的主力。《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的全额保障性收购几乎就是一纸空谈。”这是一位知名能源领域的专家对10年间国内可再生能源发电发展的评价。
全额保障性收购无法落实,《节能发电调度办法》举步维艰,而风火发电权互补交易的实施也让风电沦落到了“花钱买路”的境地。光伏企业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为了生存,为了发展,再加上高额利润的诱惑,也只能把筹码压在国际市场上。所以,在这场市场选择的博弈中,国外市场轻松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