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此项目是明阳集团继此前投资28亿元建设的风电整机及光伏组件制造项目后,在大理创新工业园区投资建设的第二个重大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4亿元,选址于大理市与宾川县交界的大理创新工业园区杨梅坪片区,占地4000余亩。项目总规划开发10万千瓦装机容量的光伏发电站,并同步建设科技农牧生态园。发电站建成、实现并网后,每年发电约为1.5亿度电,每年可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5亿元。(李雅 吴奔明)
明阳集团在大理开发高倍聚光光伏发电及农业生态开发项目
据悉,此项目是明阳集团继此前投资28亿元建设的风电整机及光伏组件制造项目后,在大理创新工业园区投资建设的第二个重大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4亿元,选址于大理市与宾川县交界的大理创新工业园区杨梅坪片区,占地4000余亩。项目总规划开发10万千瓦装机容量的光伏发电站,并同步建设科技农牧生态园。发电站建成、实现并网后,每年发电约为1.5亿度电,每年可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5亿元。(李雅 吴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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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0日印发《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旨在规范新能源项目共用工程管理,保障公平、安全、高效并网。文件明确共用工程界定标准,要求在项目谋划阶段由省级电网企业协同核定接入条件,并以经济性最优原则确定共用范围;对存量工程,由省级电网核定富余容量,承建主体须按规则向符合条件的新项目开放接入,违诺者将被限制后续项目预留容量支持。新建项目承建主体须签署共享承诺书并备案,违约将取消资格。费用分摊坚持“谁受益、谁承担”,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新增项目引发的改扩建或陪停补偿等费用由其单独承担。意见还强化了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监管与电网企业公平开放责任。(199字)
《吉林省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是吉林省为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推动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而制定的专项文件。方案明确“多用户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光伏、生物质等新能源通过专用线路向多个非居民、非农业的法人用户直接供电,分为离网型和并网型两类。文件界定了适用负荷类型(如绿氢、钢铁、数据中心等新增及符合条件的存量负荷)与电源类型(含新建集中式电源、分布式光伏汇流及存量未并网/已并网新能源改造),强调“以荷定源”原则,要求新能源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30%(2030年前提升至35%)。方案还系统规范了项目管理、源荷匹配、建设模式、责任界面、运行调度、交易价格、绿电溯源、申报实施及退出机制,并明确由项目主责单位统筹建设与运营,豁免电力业务许可,强化安全与监管。
云南省保山市于2026年9月21日发布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主体竞争性优选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遴选582.5MW风光项目业主。项目共分6个标段,含3个光伏标段(总容量240MW)和3个风电标段(总容量342.5MW)。公告明确差异化建设时限:光伏项目要求业主签约后10个工作日内签协议、1个月内完成备案、备案后2个月内开工(前期审批可豁免最多2个月)、开工后8个月内投产、1年内全容量并网;风电项目须于2027年12月31日前核准并开工,2028年10月31日前投产并网。优选工作由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严格依据云南省相关能源管理文件执行,对投资主体的资金实力、经营状况、信用记录及合规能力提出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及权属转让。(199字)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9月16日发布《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9月20日。文件旨在规范新能源与储能项目共用工程的规划、建设与费用分摊,明确“统筹规划、安全可靠、集约共享、公平透明、动态调整”五大原则。意见稿界定了共用工程项目范围(即接入同一公共并网点的多个项目),细化了项目确定、承建主体管理及存量容量开放机制;厘清共用设施范畴(如变压器、母线、送出线路及二次系统等),提出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并要求新增项目承担陪停补偿及残值重核义务;同时强化省级统筹、市级督导、电网协同的监管体系,推动公平并网与资源高效利用。(199字)
中国电建承建的河北尚义县400兆瓦光储示范项目近日成功并网发电,是察汗淖尔流域生态治理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工程。项目位于张家口尚义县,占地约1.22万亩,配套220千伏升压站及集电线路,年均上网电量7.92亿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23.88万吨、减排二氧化碳65.5万吨。建设中创新采用“光伏+生态治理+乡村振兴”模式,通过1.5—2.5米高支架设计兼顾光伏发电、草原植被保护与畜牧放牧空间;应用无人机智能巡检和数字化管理,攻克坝上山地施工难题,并获多项实用新型专利。项目显著提升冀北电网新能源消纳能力,支撑“西电东送”,增强京津冀绿色电力保供,助力区域能源结构优化与高质量发展。(199字)
云南昭通市能源局近日发布公告,依法收回鲁甸县江底镇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权。该项目装机容量为10万千瓦,于2025年1月17日完成招标,原中标单位为中国电力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告明确指出,收回原因为中标企业主动放弃该项目的投资开发工作。依据相关法规及招标文件约定,昭通市能源局据此终止其中标资格并收回开发权。此举属于对新能源项目开发履约情况的常规监管举措,旨在保障光伏资源高效有序开发和项目建设进度。后续该开发权或将重新组织遴选或按程序另行处置。
本文是对《内蒙古自治区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官方解读,系统阐述了该方案的政策依据、核心定义、适用范围与实施路径。方案明确“多用户绿电直连”是指新能源(风电、光伏、生物质等)通过专用线路向多个用户直接供电,分为并网型与离网型两类,并强调电量溯源与物理界面清晰。方案覆盖七大重点负荷类型,包括新增负荷、氢基绿色燃料、出口导向型降碳企业、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电解铝、国家级零碳园区、中国(内蒙古)自贸区及部分高载能行业,分类明确了准入条件与负荷吸纳规则。在实施层面,突出“以荷定源”原则,要求新能源自发自用比例逐年提升,规范投资主体、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市场交易、绿电溯源及申报审批全流程,并配套电网服务、价格机制与政策衔接等保障措施,旨在推动新能源就近消纳与绿色低碳转型。(199字)
昭通市能源局于2026年9月8日发布公告,依法收回永善县马楠兴隆、莲峰营盘两个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权。两项目分别装机18万千瓦和3.5万千瓦,合计21.5万千瓦(即215MW),均于2024年2月4日完成招标,中标单位为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与中铁十二局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收回原因为中标企业未能按期推进项目建设,导致严重滞后,未实现如期建成并网。此举系依据相关能源管理规定作出的行政决定。后续,昭通市能源局将重新组织上述两个光伏项目的公开招标,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本文介绍了大唐国际丹巴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就甘孜州丹巴县巴底光伏发电项目示范方阵,发布异质结光伏组件采购公告的情况。公告于2026年9月6日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拟采购571.5块2000V及1500V规格的异质结双玻双面单晶光伏组件,用于该示范方阵建设。采购采用公开谈判方式,由中水物资集团成都有限公司代理执行,首轮应答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9日17时,报价有效期延至2026年12月12日。采购要求供应商按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具体技术参数、规格要求及售后服务等内容详见附件表格,付款方式以正式合同约定为准。(198字)
云南省昭通市能源局于7月29日和8月24日先后发布公告,决定收回共计67万千瓦光伏项目的开发权。此次收回涉及中核集团(36万千瓦)、国家电投(30万千瓦)和三峡集团(1万千瓦)三家央企所属项目,主要原因包括中标企业主动放弃开发资格,以及项目前期推进严重滞后、未达既定进度要求。被收回的项目分布在昭通市多个县区,具体清单已随公告公布。昭通市能源局明确表示,所有被收回的开发权将统一纳入新一轮公开招标程序。作为后续举措,大关县已于8月29日率先启动4个相关项目的指标优选工作,标志着该批光伏资源重新进入市场化配置阶段。(198字)
CoVolt Power是一家成立于2005年、总部位于休斯敦的工程与建设服务企业,专注于公用事业级太阳能项目、电池储能系统及高压输配电基础设施的EPC(工程、采购、建设)服务。公司客户涵盖独立发电商、公用事业公司、数据中心运营商及工业用户,已建成超7.3吉瓦交流电的太阳能设施、近1.7吉瓦时储能系统,并完成接入电网的输配电项目,总容量逾26.4吉瓦。近期,该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IPO申请,拟以“KVLT”为代码在纽交所上市,目标募资约2亿美元。财务方面,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内,营收为3.08亿美元(同比下降32%),毛利率升至18%,调整后EBITDA为4230万美元(同比下降20%),利润率提升至13.7%;过去12个月营收达5.96亿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