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此项目是明阳集团继此前投资28亿元建设的风电整机及光伏组件制造项目后,在大理创新工业园区投资建设的第二个重大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4亿元,选址于大理市与宾川县交界的大理创新工业园区杨梅坪片区,占地4000余亩。项目总规划开发10万千瓦装机容量的光伏发电站,并同步建设科技农牧生态园。发电站建成、实现并网后,每年发电约为1.5亿度电,每年可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5亿元。(李雅 吴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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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人民政府于2026年7月6日启动北部片区集中式光伏与新型储能项目合作单位的二次竞争性比选。该项目旨在依托当地光照资源,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增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并服务“双碳”目标。其中,集中式光伏装机规模约120MW,由中选单位与比选人霍邱县蓼阳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负责从申报、投融资、建设到运营维护的全流程;新型储能项目由比选人投资建设,中选单位承担为期20年的兜底运营。项目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要求申报企业具备50万千瓦以上控股光伏电站业绩,且不接受联合体参选。比选响应文件须于2026年7月27日前通过优质采平台电子提交。(199字)
云南楚雄州发改委近日重新启动大地基光伏发电项目的市场化竞争性配置工作。该项目装机容量6.5万千瓦,位于楚雄市(东经101.1428°、北纬24.9143°),已纳入《云南省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此前在首轮配置中因无市场主体报名而流标,现依据《能源法》及云南省多项新能源管理政策文件,依法依规重启配置程序,旨在优选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推动项目有序开发与加快投产。公告明确了报名资格条件(包括独立法人资质、良好信用记录、禁止联合体及关联方重复参与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6月30日至7月8日)、申报截止时间(7月15日17:30)及评审规则(少于三家报名则不予评审)。配置工作由云南科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托组织实施。(199字)
基础设施投资公司I Squared Capital与韩国建筑企业GS E&C签署谅解备忘录,拟成立合资公司(DevCo),共同在韩国开发总计1.5吉瓦的光伏及电池储能系统(BESS)项目,目标于2035年前完成。其中光伏装机约820兆瓦,占比超一半。GS E&C将主导新项目开拓、审批办理、土地收购及前期架构搭建,并提供项目管理与技术咨询服务。该合作契合韩国政府加速能源转型的战略:政府已设定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20%的目标,并计划将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从当前37吉瓦提升至2030年的100吉瓦。
6月17日,藏青工业园区发布绿电项目开发建设主体遴选公告。该项目旨在落实国家“十五五”规划及“双碳”目标、能耗双控和绿电消纳政策,提升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水平,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推动零碳园区建设。依据西藏自治区发改委《关于促进西藏自治区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园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年),拟公开遴选一家投资开发主体,统筹实施总体规模1GW的绿电项目。首期工程位于青海格尔木市藏青工业园区及周边,建设200MW风电、60MW光伏,并按总装机20%比例配套储能,即功率不低于50MW、容量不低于200MWh。项目总投资约8.4亿元(含储能),最终以中标方实施方案为准。
今年以来,华能江苏公司锚定海上风光集群化、规模化发展方向,统筹施策、一体推进。项目由华能江苏公司牵头,华能江苏清洁能源分公司负责,对外主动加强与南通市各层级主管部门对接联动,对内成立专项攻坚专班,逐项梳理任务清单、紧盯时序进度,在海上光伏资源竞配中攻坚克难,成功斩获项目开发权。 项目选址位于华能如东八仙角海上风电场范围内,这里是集团公司首个海上风电场、亚洲首座30万千瓦海上风电场。如东R12“风光
富士康(鸿海科技集团)与全球投资机构布鲁克菲尔德(Brookfield)达成战略合作,拟在越南联合开发总装机容量达1吉瓦的风光储一体化可再生能源项目,涵盖风电、光伏及电池储能系统。该项目旨在为富士康在越南的生产基地及其本地供应链提供长期、稳定、高性价比的清洁电力支持。作为全球领先的电子制造服务商,富士康在该领域市占率超40%,并为苹果等国际品牌供货。双方将通过长期购电协议(PPA)保障电力消纳,并共同负责项目投资与资产运营管理。合作亦反映出在越南政府政策推动下,当地企业对可靠可再生能源需求持续上升的趋势。(199字)
6月9日,湖南发展公司与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签署《湖南发展宁远县集中式光伏项目投资开发协议》,拟在宁远县冷水镇、东溪街道等地建设总装机容量不少于200兆瓦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初步估算总投资额约6亿元。该协议属投资意向性质,尚未经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审议,也未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手续。公告明确指出,项目后续能否正式实施,取决于可行性研究、政策支持、土地落实、电网接入及投资决策结果等多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此举系湖南发展拓展新能源业务布局的重要举措,旨在响应国家“双碳”战略,推动地方清洁能源产业发展。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6月10日发布公告,确认成功获得丽江市三个新能源项目开发权,分别为古城区九东风电场(70MW)、华坪县马鹿光伏项目(80MW)和温泉光伏项目(80MW),总装机容量达230MW。上述项目均已纳入云南省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开发建设清单。根据规划,九东风电场建设工期为12个月,两个光伏项目工期均为8个月。云南能投将加快推进各项目前期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尽快启动建设。此举标志着公司在云南省新能源领域布局进一步拓展,有助于提升清洁能源装机规模与区域电力供应能力。(198字)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6年度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于6月3日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旨在落实能源强区战略、推进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建设。方案明确2026年全区保障性并网新能源总规模为550万千瓦,其中风电480万千瓦、光伏70万千瓦,按地域分:中卫市260.5万千瓦(含光伏60万千瓦)、吴忠市145.3万千瓦(含光伏10万千瓦)、固原市100万千瓦、银川市与石嘴山市各18万千瓦风电、宁东基地8.2万千瓦风电。方案规范了项目竞配、复核与审批全流程,强调用地合规、电网接入可行及生态保护要求,并提出推动风光储一体化、风光同场开发、集约用地及应用先进风电技术等举措,目标是确保项目在2027—2028年建成并网。(199字)
云南省能源主管部门于2026年6月印发《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明确本批共274个新能源项目,总装机容量2094.435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118个(1111.5万千瓦)、集中式风电156个(982.935万千瓦)。方案围绕支撑能源安全与绿色低碳转型目标,提出六方面要求:一是规范程序、加快落地,明确光伏项目须1年内开工、风电项目1年内核准;二是推动源网荷储融合及绿电制氢等新业态,推广“光伏+”立体开发与火电联营模式;三是强化全周期调度监测与动态管理;四是严守生态红线和安全生产底线;五是破除地方保护,营造公平营商环境;六是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资源分配与建设过程依法合规。(199字)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20MW夕阳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公示。该项目位于昆明市晋宁区夕阳乡荒山荒地,由国能昆明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总投资约4.29亿元,环保投资335.95万元,新建120MW光伏电站及110kV升压站,不包含送出线路。报告全面分析了施工期与运营期的环境影响:施工期重点管控扬尘、施工废水、噪声及固废,采取洒水抑尘、废水回用、低噪设备、分类处置等措施;运营期聚焦油烟与恶臭控制、生活污水再生利用、变压器油等危废防渗管理、噪声达标排放及固体废物分类处置与风险防控。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可行,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众可依法提出意见或申请听证。(199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