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英利绿色能源向美国出口完全产自中国大陆的组件或电池,公司将适用单独税率,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率分别为15.42%和15.24%,低于初裁税率。
英利绿色能源美国公司总经理Robert Petrina表示:“在整个抗辩过程中,我们积极地维护公司和美国光伏产业的利益。同时,非常感谢我们的客户、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对我们的支持。我们的业务即将恢复正常,我们也将继续致力于创新和客户服务。”
继美国商务部之后,国际贸易委员会也将于2012年11月底对“双反”调查做出最终裁定。
英利绿色能源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苗连生先生表示:“在过去的一年中,光伏行业经历了巨大的挑战。美国市场发展潜力巨大,我们将继续致力于这个市场的开拓。非常感谢美国业内的朋友们对英利和其他受调查公司的大力支持。”
英利法务总监陈卓表示:“反补贴税和反倾销税叠加之后虽然总体略有下降,但影响不大。正在开始进行调查的欧盟毫无疑问将受到这一结果的影响,虽然税率计算方法不同,但是提起诉讼的SolarWorld会把美国认定的结果和调查材料提交给欧盟作为证据。”
天合光能回应美对华光伏双反的终裁决定
天合光能今年上半年出货量为779兆瓦,其中86%出口欧美国家。天合光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纪凡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中国的光伏企业来说是有很大影响,而我对这个终裁结果还是感到非常的失望。”
美国当地时间10月10日,天合光能官方发表声明,回应美国商务部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和组件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最终裁定。
2012年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就适用于进口光伏产品的关税做出最终裁定。光伏产品生产和出口商天合光能面临的合并关税为23.75%,其中反倾销税18.32%,反补贴税15.97%。天合光能已经为这一可能结果做好准备,继续遵守其合同承诺。
美国商务部还重申,光伏“双反”案的范围将仅限于中国生产的太阳能电池以及利用中国产太阳能电池制成的组件。
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做出结果之前,天合光能将继续积极维护自己的立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预计将于2012年11月就经济损害和紧急状况做出单独裁定,事实成立后才会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
天合光能将在案件尾声之时考虑是否有必要就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最终决定提起上诉。
天合光能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高纪凡表示:“尽管我们不认同美国商务部在这起案件中做出的最终决定,但我们将遵守其决定,并期待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11月关于此案的终裁。我们是一家强大的、富有弹性的公司,我们将继续创新,推动技术进步,将清洁能源带到美国和世界各地。”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