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相关统计机构的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光伏企业的总出货量中,美国市场约占15%,而欧盟市场占据了约75%的份额。如果说,来自美国的“双反”举措对于中国光伏企业只是迎头一击的话,欧盟市场一旦生变,后果无疑将是致命的。
值得欣慰的是,政府很重视国内光伏企业的诉求。欧盟宣布反倾销立案后,商务部第一时间表示,中欧光伏产业贸易摩擦涉及到中国企业的重大出口利益和大量的就业人口等问题。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崇泉随即率团赴德、法等欧盟国家和地区,就光伏反倾销案与各国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
上周,随同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访的商务部部长陈德铭抵达布鲁塞尔后,即与欧盟贸易委员德古赫特就此进行了一对一的会谈。经过多轮斡旋,欧盟贸易总司司长德马迪最新表态称,欧方愿意在世贸组织规则和欧盟法律框架下,就此案和中方进行磋商讨论,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
转寰余地有限 中国光伏企业难以全身而退
尽管中欧双方商定妥善解决贸易救济,但中国光伏企业仍不敢掉以轻心,密切关注欧盟的下一步举动。面对出现转机的曙光,国内企业普遍表示,最希望见到的结果自然是欧方中止调查,或裁定不存在倾销;即便无法做到,也希望最终裁决至少是一个相对合理的关税税率。
但有业内人士指出,反倾销调查的法律程序一旦启动,欧盟的调查机关就必须调查出一个结果,很难违反这个基本程序。政府间的协商也只能在这个既定程序中寻求一个最有利的方案,除非申请人主动撤诉,才可能中止。
从欧盟反倾销调查的程序来看,有两个特别的关键点或许可以为中国企业提供一定的转寰余地。一个是 “欧共体利益调查”。调查中涉及的各利益方,包括产品用户、欧盟27国代表及消费者可以坐在一起,开诚布公地表明立场。在这一场合,政府代表可以作为经济关系的相关方发挥磋商作用,而涉案企业也可以此为平台表达合理诉求,最大限度争取欧盟方面的理解和体谅。
另一个环节则是“损害幅度调查”。其可协商的空间在于,调查方若发现征收低于倾销幅度的反倾销税就足够抵消该类产品倾销的影响,那么就有可能裁定一个较低的反倾销税率。但这需要中国光伏企业做好应诉准备,能够向欧方提交不存在倾销或影响有限的证明材料,并为对方所采信。
但是从目前中国光伏企业的现状来看,不管欧盟最终出台一个怎样的反倾销税率,对很多厂商来说可能都是“不能承受之重”。今年以来,尚德电力、赛维LDK、晶澳太阳能、天合光能等相继出现大规模裁员潮,有些甚至已经到了要控制销售人员出差来压缩成本的地步;另一方面,市场需求低谷与欧美贸易壁垒的叠加效应,造成中国光伏厂商产品积压严重,回款周期一再延长,手头的现金流几近枯竭。这种情况下,来自欧盟市场的任何风吹草动,都可能成为压垮中国光伏产业的最后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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