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报显示,截至2012年上半年,亿晶光电营业收入84,446.8万元。其中对国内的营业收入为8576万元,对国外的营业收入是75,870.8万元。
然而蹊跷的是,亿晶光电财务报表附注中应收账款前五名有四企业为中国公司,应收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6037.2万元、应收国投石嘴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5691.1万元、应收国投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674.2万元、应收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708.6万元。四公司均为亿晶光电的客户,且亿晶光电对上述四公司应收账款的年限均为半年以内。
亿晶光电对上述四公司的应收账款总额为16,111.1万元,而对国内的营业收入仅为8576万元。即使假设亿晶光电上半年对国内的销售不含税,加上税后也不过8576×1.17=10033.9万元,两者还相差6077.2万元。为什么亿晶光电上半年对4个中国企业的应收账款比对整个国内的销售收入总和还多6077.2万元呢?
此外,亿晶光电前4名客户均为外企,第五名是对国投石嘴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销售5691.1万元。然而,半年以内对亿晶光电欠款比国投石嘴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销售额还多的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为何没能进入亿晶光电的客户前五名呢?
被指涉嫌虚增净利润
对于上述问题,亿晶光电的财务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解释称,其实对上述四家公司的应收账款也包括2011年的,公司在信披上存在一点小误差。但是公司已经对上述四笔账款风险差值测试,不需要计提坏账准备,所以对当期的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然而,翻阅亿晶光电2011年报和2012年半年报发现,亿晶光电应收账款均为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并未出现单项进行风险测试和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亿晶光电坏账准备按账龄分析法的计提规则是半年以内不计提坏账准备,一年以内计提10%的坏账准备。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吴勇指出,上述财务部工作人员解释的理由不能成立。单项进行风险减值测试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必须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显示,亿晶光电财务人员的解释与半年报内容显然相互矛盾。亿晶光电在2012年半年报中少计提了坏账准备,相对应的就虚增了净利润。换句话说,此种会计手法降低了亿晶光电的亏损额度。如果数额重大,属重大会计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