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1日美国商务部公布惩罚性征收中国光伏企业“反补贴”税初步裁定,中国光伏企业将被征收最低2.9%至最高4.73%的“反补贴”税;
2012年5月18日,美国商务部又对原产于中国的光伏产品做出了“反倾销”初裁决定。中国产光伏产品将被征收最低31.14%至最高249.96%的“反倾销”税。依此计算,累加后的“双反”税率合计达到最低34.04%至最高254.69%;
2012年5月24日,应对美国太阳能产品双反调查新闻发布会在上海召开,英利,尚德,天合,阿特斯携手亮相,并宣布成立光伏发电促进联盟;
2012年10月终裁。
欧洲反倾销
2012年7月24日德国Solarworld为代表的欧盟光伏电池产业,向欧盟委员会提起对华光伏电池的反倾销申请。根据欧盟相关法规,欧盟将在45天内,即九月上旬给予答复。
印度双反
继美国和欧盟对我国实行双反之后,印度也尾随其后,对我国实行反倾销调查。
编后语:
无论是钓鱼岛事件,还是双反事件,都不可否认的显示出了当前我国所处的困境。俗话说“士可忍孰不可忍”,对于领土主权,是绝不可退让的,对于利益和不公平的待遇,该出手时就出手,现在不出手反击,更待何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