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商务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中国光伏组件、硅片、电池等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这是继美国对我光伏“双反”之后,中国光伏受到的又一次反倾销调查。是迄今为止中欧双方最大的贸易纠纷,也是全球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
欧洲是全球光伏产品的最大市场,是中国光伏产品出口的主要地区,也是中国光伏企业发家的地方。光伏初醒之时,欧洲占据了全球90%的光伏市场,供不应求使欧洲厂商纷纷来中国求购,初具规模的中国光伏企业每家都有接不完的订单。
2011年,光伏市场趋于饱和,产能严重过剩,与当初的供不应求形成强烈反差。今年上半年光伏业财报更是哀鸿遍野,几大光伏巨头尚德、英利、赛维均陷亏损泥潭,欧盟反倾销立案的“靴子”一落地,更是雪上加霜,腹背受敌的光伏企业纷纷呐喊“伤不起”。
“伤不起”的反倾销官司中国为何输?
在全球性的能源危机环境下,各国都十分青睐以太阳能为代表的绿色、低碳新能源,此次案件的申诉方认为中国太阳能光伏产品的低价格导致欧洲产品的市场价格削减。按照欧盟的规定,立案后60天到9个月时间内,欧盟委员会将作出初裁,15个月左右做出终裁。
在美国之后,欧盟对华光伏电池反倾销立案,预示着中国光伏的主要外部市场再被扫荡,加之内需不振,中国光伏企业面临着严峻的生存危机。在屡次的反倾销纠纷中,中国为何会输呢?
从立案日开始,中国企业可以在十天之内递交关于替代国的相关评论意见,在15天之内递交关于抽样、市场经济地位以及分别税率三个问卷的回答。案件要审理需经历调查、初裁、终裁几个阶段。
欧美反倾销审理一般包括两方面:一是产品价格是否低于成本;二是对本国的相关企业造成实质性伤害或者有伤害的威胁。
是否构成伤害较易判定,不容易判定的条件则是是否低于成本。判断价格是否低于成本有一个重要前提,即建立在市场经济运行体制下的成本才是可计算可评价的。
若不是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用替代国的成本来进行计算倾销的幅度,而寻找替代国的基本原则也应该是找有同类产业,成本较为接近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