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9 月6 日上午,欧盟委员会发布通知正式宣布,将对进口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包括晶体硅组件、电池、硅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中国商务部随后发表声明称:“中方呼吁欧方能从中欧经贸合作的大局出发,认真考虑中方的立场和建议,通过磋商合作解决光伏产品贸易摩擦。”
评论
1. 与美国仅双反中国电池片相比,欧盟立案调查的产品范围扩大至原产自中国的硅片、电池片、晶体硅组件。由于此前美国对华光伏“双反”仅针对产自中国大陆的电池片,因此大量国内企业通过采购台湾电池片生产组件以规避美国的双反税收,成本虽略有上升,但增幅远小于惩罚性关税的税率。而欧盟将反倾销调查范围扩大至硅片、电池、组件,一旦最终裁决倾销行为成立并征收反倾销税,则国内企业避税途径将仅剩海外设厂这一条路,成本将大幅升高。
2. 调查期长达15 个月,“立案”本身短期内对行业/企业实际影响有限。
欧盟将在9 个月内给出调查的初裁结果并设定临时税率,届时国内企业在向欧盟出口光伏产品时将按此税率缴纳保证金,而最终的裁决将在15 个月内给出。
3. 事件影响关键还要看最终税率,同等税率情况下,对国内企业和行业的伤害将大大超过美国双反。
国内光伏组件类企业对欧盟的出口占到总销售额的60%以上,对美国则仅为10%左右,因此若欧盟最终裁定税率与美国水平相当,则对国内组件企业(尤其是几乎100%出口欧洲的中小型企业)而言,不利影响将大大超过美国双反。
对欧洲本身而言,未来若缺少了来自中国的低价光伏产品供应,其终端市场的光伏系统安装价格势必将大幅升高,小则影响其下游电站开发产业链的就业,大则延缓欧洲各国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目标的达成。
4. 与美国相比,欧盟将更理性地考察产业链上下游的综合利益,中欧政府博弈影响光伏“贸易战”进程。
欧盟在此次立案声明中关于调查程序说明的部分明确指出:“在倾销行为及其对欧盟本土企业的伤害被认定后,还将评估实施反倾销手段是否违背欧盟的综合利益。”2011 年中国从德国进口了价值7.6 亿美元的多晶硅料,此外还有价值数亿美元的光伏电池银浆和光伏生产设备,以保利协鑫为首的国内多晶硅企业也于近日向我国商务部提出了对欧洲进口多晶硅的双反调查申请(商务部暂未正式立案)。
欧盟与美国相比,不存在总统大选这一政治因素的影响,其对我国光伏产品贸易摩擦问题的决策,将更理性地考虑欧盟境内上下游产业链的连带影响,包括硅料、辅料、设备的对华出口、以及系统成本升高对终端电站开发环节所带来的影响等等。
投资建议
尽管三天前默克尔访华时对中欧光伏贸易摩擦的积极表态令人精神一振,但“立案”仍基本符合市场预期。
欧洲双反的靴子落地和中报风险的释放完毕,也意味着光伏板块短期内面临利空出尽的局面,后续建议紧密关注国内政策、产能退出、各国新增装机量等方面超预期信息所可能触发的板块反弹。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209/07/2908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