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环中律师事务所吴必轩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WTO《反倾销协定》及我国《反倾销条例》相关规定,在相关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可以对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如初裁)之日前90天内进口的产品追溯征收反倾销税。该规定是反倾销税不能追溯征收的一个重要例外规则,也是反倾销法律赋予国内产业对于反倾销措施采取之前,国外产品大量突击进口或者囤积,并将严重影响到最终反倾销措施的补救效果时的一项重要权利和应急手段。”
江苏中能硅业公司副总经理吕锦标向记者表示,“对美韩欧提起多晶硅双反调查,是基于国内多晶硅产业持续受进口多晶硅倾销损害严重的维权行动。即使没有美韩欧对中国光伏提起双反,中国多晶硅企业也应该理直气壮地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价格走低或加速行业洗牌
“就目前国内多晶硅公司的发展情况而言,很少有公司能够在这个价格上 (上文提到的25.55美元/千克的水平)进行大规模的生产。”i美股分析师王毓明向 记者指出,“目前的发展格局决定了这种价格的趋势,不仅对于中国的多晶硅公司,对于全球的多晶硅企业也是一个加速洗牌的过程。”
硅业分会此前指出,在美韩两国多晶硅低价倾销下,目前国内八成多晶硅企业已经停产,而维持生产的6家企业 (除江苏中能仅维持微利)都处于严重亏损的形势。
目前,有着大规模低成本制造规模的多晶硅巨头们正在侵蚀中小多晶硅企业的市场份额。而国内较多企业在市场和技术方面双双缺失,只有开拓国内及新兴市场,并进行技术研发改造,才有可能在未来的市场中分得一杯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