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局求变: 亟盼同等待遇与政策支持
2011年春,湖南郴州市4093户偏远地区的无电户,终于告别了无电的日子,点上了白炽灯,看上了大彩电。
这一切得益于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实施的“金太阳”示范工程。这一工程,是国家为推动太阳能小型化应用而实施的产业扶持政策。郴州市政府联合中科恒源向国家申请“郴州偏远无电用户地区太阳能风光互补独立供电系统示范工程”,并纳入了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
然而,与这些无电户的喜悦相比,作为新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风能、太阳能小型化综合应用现在还高兴不起来,它所面临的,是一种孤立无援的尴尬。
当前,我国在风能、太阳能应用方面,仍大多以发展大型风电、大型光伏电站为主,同时,由于国家特许审批制度的存在,大多数风电站、光伏电站建设为极少数国有大型发电集团所掌握,导致行业竞争度小、行业发展欠活力,总体呈现企业规模普遍偏小、自主创新能力较低、分布不均衡、竞争无序化,且相关产业配套程度不高、集中度差、产品应用面不广等情况。
各方对风能、太阳能小型化综合应用的重视程度不够,社会认知度不高,导致在现行政策条件和市场规则下,风能、太阳能小型化综合应用无法与大型风电、光伏并网电站建设一样,得到同等的待遇和政策支持。
2012年全国“两会”期间,吴建平等许多全国人大代表纷纷提交建议,呼吁大力推广风能、太阳能小型化综合应用。
这些建议提出,切实提升风能、太阳能小型化综合应用在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将“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小型化综合应用”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十二五”新兴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并开辟独立篇章,予以全面审视和支持。国家及各级政府应出台具体支持政策,明确计量标准 、补贴标准和方式,建议中央财政将风能、太阳能小型化综合应用纳入补贴范畴,将风光互补供电系统中太阳能板、风机、蓄电池、逆变器等关键部件同等享受“金太阳”补贴。
在审批方面,改变现有的特许审批制。根据项目大小,由中央授权,进行分级管理,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年度预算,决定风能、太阳能小型化综合应用项目的建设,政府成为建设主体,全民参与分享风能、太阳能小型化综合应用项目带来的便利。同时发挥政府采购职能,大力推广符合要求的风能、太阳能小型化综合应用供电系统互补路灯、农村道路太阳能路灯等。
人大代表们还呼吁,要尽快理顺投资主体与管理主体的关系,改变二者之间的脱节现状;由政府主导制订行业标准,提高投资方和管理方在推动使用风能、太阳能小型化综合应用供电系统方面的积极性,促使新能源产业发生质的飞跃,为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010年,上海世博会上,有“零碳馆”之称的伦敦馆备受世人瞩目。在这所“中国目前唯一零排放的房子”里,中科恒源占据着一席之地,其离网型风光互补发电技术为零排放提供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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