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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方方力推风能太阳能小型化综合应用

发表于:2012-03-13 09:03:59     作者:索比太阳能 来源:新华08网
    全国政协委员、摩根大通中国投资银行首席执行官方方认为,相比目前受到政策支持的大型风电和光伏电站,风能、太阳能小型化分布式综合应用更具优势,也更适合我国的国情,建议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政策引导。

    风能、太阳能小型化综合应用集合风力和光伏发电,通过智能控制和蓄电池储能等技术实现供电,单套系统容量通常在100w-20kw之间。风光互补离网储能供电系统就是其中的代表,具体运用如风光互补路灯等。

    方方认为,大型电站投资规模大,占地面积广,且多位于西北、华北、东北等工业基础、电网支撑体系较为薄弱的地区,当地用电负荷小,所发电力无法就地消纳;远距离输送又面临并网技术、长途损耗、低压穿越等短期内无法破解的难题。而风能、太阳能小型化综合应用具备投资规模小、土地需求少的优势;并且每套系统均为离网独立供电,所发电力能就地消纳,也便于推广应用。

    随着风机、光伏组件、蓄电池等系统关键部件的技术成熟及成本降低,风能、太阳能小型化综合应用供电系统的经济性、稳定性和可维护性进一步加强,市场前景可期。

    方方建议,对于风能、太阳能小型化综合应用,可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支持:

    首先,调整产业政策方向,提升风能、太阳能小型化综合应用的战略地位。建议将“大力发展风光互补分布式离网新能源”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中,并予以政策支持。

    第二,明确风能、太阳能小型化综合分布式供电系统的补贴方式。可借鉴原有的新能源补贴政策,对关键部件予以补贴;或根据其发电量的多少进行电价补贴。

    第三,完善项目审批制度。建议根据项目大小,由中央授权,进行分级管理,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年度预算决定小型化综合应用项目的建设。

    第四,发挥政府采购职能,把符合要求的风能、太阳能小型化综合应用供电系统列入《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目录》,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第五,理顺投资主体与管理主体的关系,改变二者之间的脱节现状。由政府主导制订行业标准,提高投资方和管理方在推动使用风能、太阳能小型化综合应用供电系统方面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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