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尽管并未公布具体的规模,但作为专项资金中重要内容的“金太阳”示范工程补助,国家财政支持近500亿元。
“管理办法只是在纸面上把两部分资金放在了一起,但实质上并没有合并,依旧是两套体制,各走各的渠道。”曹寅说。
事实上,在2009年底宣布成立基金之初,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就启动了可再生能源基金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但2010年基金管理办法做出来后,在基金到底应该支持可再生能源研发、应用还是制造等方面,意见并未统一,事情就此被搁置。
按照能源局的思路,基金征收管理办法由财政部牵头制定,而基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能源局牵头,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制定。
“实际上就是财政部负责收钱,发改委、能源局负责花钱。”一位接近能源局的内部人士如此解释。
从财政部文件最终的命名“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中不难看出,能源局的这一建议并未得到财政部采纳。未来如何监督、拨付该基金,特别是基金使用和拨付的决策权,仍是悬念。
百花齐放还是一家独鸣?
事实上,除了争权之外,在新能源发展思路上,主管新能源发展的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都在用自己的方式诠释对发展新能源的理解。
这在过去三年中国“百花齐放”的新能源政策中能找到印证。
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之后,各部门对新能源的理解开始逐渐分化,这在太阳能光伏政策上体现得最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