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引导产业有效整合
一是加强制定光伏产业整合的研究,整合企业、地方政府等资源,做好应对光伏行业整合的准备;二是探讨区域中小企业联合经营模式,抱团应对外来挑战;三是鼓励优势企业兼并中小企业,优势互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四是及时跟进产业发展情况,加强有关部门和企业的沟通,做好应对可能发生的国外资本收购我国优质光伏企业的挑战。
(四)完善光伏发电并网技术与标准
一是加强光伏并网技术的研发力度,建立微电网工程示范,同时推进实施智能电网建设。二是组织电网公司、光伏电站安装商与运营商、光伏并网与储能设备制造商、组件制造商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光伏并网环节的各项技术标准,完善光伏发电并网标准体系。三是做好项目规划、合理布局,坚持以资源指导规划、以规划定项目,先规划、后开发的原则有序推进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四是加强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间的沟通和协调,明确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的权责,协调和引导有条件、并网难度小的光伏发电设施率先并网,先易后难,不断完善光伏并网的管理体制,推进电力改革。五是做好监管服务工作,及时解决协调并网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难题。
(五)积极培育多样化的光伏市场
一是继续利用政策引导国内光伏市场健康快速启动。落实并完善“上网电价”实施细则,继续实施“金太阳工程”等扶持措施。坚持并网发电与离网应用相结合,以“下乡、富民、支边、治荒”为目标,支持与建筑相结合的光伏发电系统、小型光伏系统、离网光伏系统等应用,开发多样化的消费光伏产品。二是继续巩固国外传统光伏市场,开辟新的光伏市场。组织企业积极应对国外有关贸易保护主义措施,规避国际贸易壁垒,巩固和发展国际市场,增强产业的安全防范意识。密切关注国外政策和市场竞争环境动向,抓住新兴市场发展机遇,引导企业抢占新兴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