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中国的光伏发电特许权招标项目使光伏发电上网电价从2008年的4.00元/千瓦时迅速降至2010年10月的1.00元/千瓦时以下。但报告指出,按内部收益率8%计算,2010年中国光伏发电较为经济合理的含税上网电价应为1.45元/千瓦时;即使将投资大幅度压低,内部收益率降为6%,上网电价仍应为1.173元/千瓦时,远高于特许权招标时报出的价格水平。
报告认为,超低价中标不利于光伏发电行业的健康发展,并提出了光伏发电实行固定电价政策的建议。从德国和西班牙等国家的经验和教训来看,成功的固定上网电价政策意味着制定适当的上网电价,同时形成上网电价随发电成本变化而调整的机制。
在这份历时一年、由美国能源基金会和世界自然基金会提供支持的报告即将发布时,国家发改委价格司7月24日公布了新的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按项目核准期限,含税价格分别定为1.15元/千瓦时和1.00元/千瓦时。
对此,王斯成分析指出,全国实行单一的标杆电价是否合理仍有待商榷,目前看仅西部七省有利可图,但毕竟是朝着正确的方向迈出了可贵的一步,此举可能带动光伏产业大发展。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对此持有更为审慎的态度,他认为未来政策应该与光伏发电行业发展规模、实际水平相适应。“如果产业变得疯狂,则政策将失去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