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罗凡华的质疑,尚德公司副总裁表示之所以自己设立公司去承办大赛是由于“此前的三年中的捐赠物品用到实处,甚至出现了对捐赠物“私自贩卖”。
尚德公司政务总监杨智平则透露,一些受捐学校向尚德公司反应,自己收到的捐赠物品与尚德公司宣布的不一致,“没有我们宣布的那么多”,所以尚德设立公司使捐赠规范化。但是,他同时坦承“我们也没有去具体去调查学校说的是不是事实。”
据了解,作为今年创意大赛的承办方,北京创新中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向此次参赛的3000余名师生收取了1650元的参赛费,总额接近500万。
公益发票的“潜规则”
一纸发票,尚德公司被指责为“假捐款、真骗税”。
在中国版权协会教育委员会秘书长罗凡华看来,现在受捐方虽然还是中国版权协会教育委员会,但是具体承办方已不是协会,而是尚德公司自己旗下的京创新中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事实上的受捐方自然而然也是该公司。
“完全是老子捐给儿子。”由此,罗凡华在5月30日向中华慈善总会申请退还由其申请的公益抵税发票,并在7月4日得到中华慈善总会的同意批复。
在罗凡华看来,尚德公司并没有通过中华慈善总会进行捐赠,即使以后自己真正完成了捐赠也不能取得1500万的公益抵税发票。
中投顾问文化行业研究员蔡灵表示,目前具有开具公益抵税发票的机构仅有公益性社会团体如红十字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等,政府则只能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一般而言只能通过这类慈善机构进行捐赠才能获得其开具的发票。”蔡灵表示。一位不愿具名的基金行业人士则指出,这种规定事实上导致了一些企业在捐赠过程中不得不寻找类似于红十字会的公益机构完成捐赠行为。“特别是涉及到物品捐赠的时候,由于考虑到可以开具抵税发票,企业多会以公益机构的名义进行捐赠。”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按照正常的开具发票程序是尚德公司应该将货物发送到中华慈善总会,经过慈善总会的鉴证后才能出具发票,但是我们是出于对该公司常年来的良好信誉度的考虑,这次只是看到了版权协会教育委员会的收据我们就开了发票。”中华慈善总会秘书长刘国林表示。
中央财经大学基金会研究中心主任黄震表示,在目前,最为规范的做法应该是企业向公益机构进行捐赠后,公益机构有责任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所捐赠的物品按照市场当前行情进行物价评估,而不是企业宣布捐多少,公益机构就开多少发票。同时,他指出,公益机构只有在收到捐赠物之后才可以根据价格总额,向捐赠单位发放等同数额的抵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