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倪娜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超日太阳倪娜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800,000股质押给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11年2月15日。相关质押登记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2011年2月15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目前倪娜女士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7,172,72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6.51%,本次将其中的 1,800,000 股进行质押,占本公司总股本
263,600,000股的0.68%。
截止本公告日,倪娜女士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1,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63,600,000股的0.68%。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2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