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vergreen Solar (长青太阳能公司)宣布,公司将发行本金总额为1.65亿美元的2015年到期可转换优先担保债权(convertible senior secured notes)。公司将根据《1993年证券法案》(Securities Act of 1933)的第144A款条例(Rule 144A),寻求可靠买家。据悉,这批债券还未在证券法案项下进行登记,并且,该债券在未登记状态下进行出售,或获准登记条例豁免权的可能性也并不大。
长青太阳能公司为该债券进行了优先担保,并在此基础上以公司的子公司提供无条件的全额担保。公司称,条款所指子公司包括长青太阳能公司现有及预期、直接和间接控股的国内全资子公司,但其中并不包括个别特例。债券的利息每半年以未偿付款项的方式进行支付。此外,债券持有者还可以以1000美元本金额兑换525.2462股的比率,将债券转换为公司普通股票。在2013年4月15日前,债券持有者还可以在一定条款的约束下,保留要求长青太阳能公司以现金形势回购债券的权利,其中包括全额本金额,以及从购买日期算起的所有累计未付利息。
长青太阳能公司希望能够在2013年用这笔债券的所得款项净额来支付其4%的可转换优先债券的未付款项,届时,公司将终止此债券的出售。剩余资金将用于位于中国武汉制造车间的扩建,包括公司的整体开销、运营资金和基建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