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太阳能开发利用,建设2万千瓦光伏屋顶工程、5万千瓦光能示范上网电站工程、阳光校园工程、光能热水工程、阳光惠农工程和园林阳光夜景工程
1月5日,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委等5部门联合发布了《北京市加快太阳能开发利用促进产业发展指导意见》。2万千瓦光伏屋顶工程、5万千瓦光能示范上网电站工程、阳光校园工程、光能热水工程、阳光惠农工程和园林阳光夜景工程等“金色阳光”六大工程启动,从2010年起,市政府每年至少为此安排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通过政策扶持,预计可在三年内拉动社会投资65亿元。
“金色阳光”六大工程涉及居民生产生活的多个方面。新建保障性住房、限价房、普通商品房、公共建筑以及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等建筑,将全面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市能源与经济运行调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这种光能热水系统将采取集中采集、分户利用的形式。新建限价房、普通商品房、公共建筑以及工业企业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按照“支持高端、先申先得”的原则,到2012年12月31日前,对前100万平方米集热器面积,由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照200元每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贴,申请项目单体项目规模集热器面积须超过100平方米,相当于能够得到至少2万元的补贴。
同时,在本市有条件的中小学建设太阳能热水、太阳能灯、太阳能时钟、小型并网光伏发电、科普教室等工程,到2012年,50%的中小学校全部建成可综合利用多种简单太阳能项目的阳光校园。
目前,市教委正在编制具体的阳光校园建设标准。为了给居民夜间游园创造便利条件,扮靓公园夜景,本市将在有条件的公园安装太阳能夜景路灯,到2012年,市属公园和30%的区属公园将完成园林阳光夜景工程。
根据“指导意见”,2010年起,北京还计划推行2万千瓦光伏屋顶工程,建设5万千瓦光能示范上网电站及大力推广太阳能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普及应用。预计三年内,本市太阳能集热器利用面积达700万平方米,太阳能发电系统达70兆瓦,太阳能产值超过200亿元,主要产业聚集基地初具规模。届时,太阳能年替代常规能源近90万吨标准煤,比2008年增长20%,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96万吨、二氧化硫5.9万吨、氮氧化物3.2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