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星能源12月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与宁夏佳美迪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生产太阳能电池组件产品;同意霍尼韦尔朗能电器系统技术(广东)有限公司在其履行完毕出资的相关审批程序后入股合资公司,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合资公司部分股份转让给霍尼韦尔朗能电器系统技术(广东)有限公司,转让比例不高于25%。
合资公司由公司控股,佳美迪将太阳能电池组件业务全部转给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经营。合资公司建设100MWp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项目。合资公司名称拟定为“宁夏银星能源光伏发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银星能源以现金2,400万元出资,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80%;佳美迪以与太阳能电池组件有关的设备、存货及现金合计600万元出资,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0%。银星能源分两次出资,首次出资800万元;佳美迪也分两次出资,首次以经评估的与太阳能电池组件有关的资产(存货、设备)和现金共计300万元出资。双方第二次均以现金出资。
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由于不同于风电、水电受资源的约束,核电受安全性和燃料处理的约束,发展前景优于其他新能源。公司处于风能、太阳能最富裕的地区,控股股东宁夏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该地区的办电主体,公司将发挥机械制造方面的优势,利用佳美迪成熟的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技术和人力资源,在短期内快速完成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后期利用霍尼韦尔智能监控技术和光伏新材料技术,提高合资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使合资公司的产品在宁夏及周边地区和国外市场进行销售,提高公司利润。
此外,公司拟将参股子公司福建新世界石业股份有限公司26.67%股权转让给福建南安静水石业有限公司,福建南安以其投资的北京静水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权下的位于北京通州区宋庄镇疃里村的两套别墅抵顶股权转让款。
截至目前银星能源已对福建新世界的长期投资计提减值准备130万元,对其的长期股权投资净值为1,87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数约为-561万元。(编辑:xiaoy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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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星能源计划建设100MW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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