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能源达到25%,太阳能替代常规能源达到12%。到2040年,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能源达到55%,太阳能替代常规能源达到25%。2060年后,这两个数字将是90%以上和50%。”这是黄鸣提出的关于《可再生能源法实施细则》的建议。
前不久,建设部将“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列为今后的工作重点之一。作为可再生能源领域的人大代表,黄鸣此次参会不仅带来了“2008年G(绿色)能源替代战略绿皮书”,还带来了两项议案和18条建议。3月4日,黄鸣接受记者采访时详解了其“大力实施太阳能1236战略”的建议。
《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202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要达到15%;到2020年建成太阳能热水器面积3亿平方米。黄鸣认为,应将规划中的3亿平方米调整为5亿平方米;同时,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能源应由规划的15%提高到25%。
黄鸣告诉记者,现在市场上的太阳能产品质量优劣两重天,太阳能热水器的质量问题触目惊心。太阳能热利用产业外无技术引进、内无技术参照,大量隐患太阳能产品充斥市场,让消费者真假难辨。许多建筑设计部门对新建筑不预留太阳能安装管路、电路及安装平台,有些地方政府、居民住宅区、开发商、物业管理部门和顶层业主阻止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严重地制约太阳能事业的健康发展。
黄鸣呼吁,应尽快制定太阳能行业准入制度,健全太阳能热水器国家标准,制定太阳能行业安装清障制度。
黄鸣的“1236”战略就是保持一个地位,明确两大主体,调高三个指标,健全完善六个体系。
一个地位是指使太阳能产业要在科技、设备、产品、生产使用、出口保持世界领先地位。
两大主体是明确国家、企业作为太阳能光热产业科技投入的两大主体,中央财政和省市财政要承担85%,企业承担15%。
三个指标是指“到2020年,太阳能在总能耗中要占到12%;到2030年达到25%;2050年以后达到50%。”
六大体系则包括协调领导体系、行业高标准生产体系、科研体系、教育培训体系、科普体系及税收政策扶持体系。
在税收政策扶持方面,黄鸣提出了详细的建议方案,包括:对太阳能热企业销售其产品,增值税实行全免或全收后退回国家收取的部分,将减免的税收用于研发和设备改造;太阳能企业进口自用的设备及配套件,应免征关税和进口增值税;将太阳能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定为17%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