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16年9月5日至9月8日17点
联系人:赤峰市发改委能源科
联系电话:0476-8335794
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9月5日
附件
赤峰市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指标配置意见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609/05/102280.html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内蒙古赤峰100万千瓦荒漠风光储基地500千伏送出工程近日正式投运。该工程是落实内蒙古东部新能源发展战略的关键基础设施,旨在优化区域电网结构、缓解绿电消纳难题、提升能源保供能力。中国能建华北院承担其中200千伏/500千伏汇集站及配套150兆瓦/300兆瓦时储能系统的总承包任务。工程建成打通了赤峰百万千瓦级新能源电力外送的核心通道,预计年输送清洁电能约20亿千瓦时。其投运显著增强了区域电网的调度承载力与风光水火等多类电源间的互补互济能力,为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并网与跨区域消纳提供了重要支撑。(198字)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与省能源局联合修订《安徽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旨在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本次修订基于2025—2026年工商业光伏等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践,对原有细则进行优化完善。核心调整明确:自2027年起,工商业光伏项目将不再享受机制电价政策,全面退出保障性电价支持,转向完全市场化交易。文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至8月19日,相关单位及公众可通过指定邮箱提交书面建议。附件包含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全文及统一格式的反馈意见表,以确保意见收集规范、有效。(199字)
内蒙古康巴什区于2024年7月21日发布2026年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优选公告,计划在辖区内建设总装机容量9万千瓦的新能源项目,其中分散式风电4万千瓦、分布式光伏5万千瓦。公告明确项目须严格遵循国家及自治区最新政策要求,实行公开竞争性优选,由康巴什区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重点考察企业综合实力、技术方案、前期工作进展及多场景融合能力。申报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严重失信记录,且不得存在已获规模但长期未建的情形。项目实施实行全过程管控:分布式光伏须在批复后3个月内完成备案、12个月内投产;分散式风电须6个月内完成核准、18个月内投产。建设须坚持“就近接入、就地消纳”原则,严控场址、规模及投资主体变更,严禁倒卖项目,并鼓励与乡村振兴、零碳园区等融合发展。(199字)
2026年7月16日,内蒙古赤峰市国峰新能源100万千瓦荒漠风光储基地项目正式并网。该项目是国家第三批“沙戈荒”大型风光基地重点工程,由赤峰市国资集团与内蒙古国龙能源合资建设,总投资33.5亿元。项目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含85万千瓦风电、15万千瓦光伏,并配套150MW/300MWh储能系统;新建220kV升压站和500kV汇集站,接入通辽奈曼金沙变电站。项目采用“风电+光伏+储能+生态修复”四位一体开发模式,践行“板上发电、板下治沙”理念,推动荒漠化治理与清洁能源协同发展。作为赤峰落实“双碳”战略的标志性工程,其投运将提供稳定零碳电力,兼具生态修复、产业升级与乡村振兴综合效益,为全国荒漠地区新能源开发提供可复制实践范本。(199字)
敖汉旗人民政府于2026年6月印发《敖汉旗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旨在规范辖区内村级及集中式光伏帮扶电站的收益使用与管理。办法明确,光伏帮扶收益属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须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支持脱贫户与监测户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小型公益事业建设、奖励补助与临时救助、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及集体经济发展等五类方向。文件严格划出“负面清单”,禁止将收益用于行政开支、福利发放、债务偿还、“简单分钱”等非生产性用途,并严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收益分配实行“村申报、乡镇审核、旗级审批”三级程序,村级须经“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可持续。(199字)
本文介绍了内蒙古通辽市一项200MW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的公开招标信息。项目由内蒙古铎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选址于通辽市居民集中、庭院及屋面条件适宜的区域,全部采用户用光伏形式,单户备案容量为50–70kW,共覆盖约3334户居民,直流侧总装机规模200MW,总投资约4.3亿元。项目计划工期为合同签订后730日历天内建成投产。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明确了招标文件获取(2026年7月7日至13日)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7月28日9:30)。此外,招标人近期还在赤峰、呼和浩特、巴彦淖尔、呼伦贝尔、鄂尔多斯等内蒙古多地同步推进同类户用光伏EPC招标工作。
四川省发改委于7月6日发布《新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省内集中式风电、光伏及光热发电项目的资源统筹与开发管理。办法明确实行市场化配置,通过择优遴选确定项目法人,并对项目规模提出刚性要求:接入新建汇集站的项目装机原则上不低于10万千瓦(风电)或50万千瓦(光伏),接入现有汇集站的不低于5万千瓦或10万千瓦;水风光一体化基地项目须整体规划、严禁拆分出让。分布式光伏及分散式风电参照执行。工业园区屋顶光伏按集中式管理,装机超5万千瓦须全额上网,鼓励绿电直连。办法还强化履约监管,设定核准备案和开工投产时限,严打“圈而不建”“倒卖开发权”等行为,违规者将被收回开发权并限制3—5年参与资格,同时厘清相关主体责任。
近日,2026 年内蒙古自治区零碳工厂建设培育名单正式出炉。按照自治区多部门联合部署及专项工作通知要求,经自主申报、盟市初审、专家终审多环节严格考评,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包头基地)凭借成熟的绿色智造体系与突出的低碳建设成果,成功获评自治区级零碳工厂建设培育单位。作为弘元绿能光伏全产业链布局的重要制造基地,内蒙古包头基地以单晶硅拉晶、切片为核心业务,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围绕
锡林浩特市计划使用256.4万元专项资金,实施牧区新能源光伏发电设备购置安装项目。资金来源包括2025—2026年中央及自治区多批次结余和新增财政资金共229.2万元,以及受益牧户自筹27.2万元;另从中央第二批资金中列支2万元作为项目管理费。项目主要为巴彦宝拉格、朝克乌拉、宝力根三个苏木及阿尔善宝拉格镇的牧户配套安装20千瓦光伏发电设备,旨在改善牧区能源供应条件。该计划已于2026年6月29日获市政府批复同意,并于7月2日至11日向社会公告,由锡林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与监督。
贵州省能源局于2026年6月29日印发通知,正式下达七星关区生团风电场等44个新能源项目年度建设计划,总装机规模达386.433万千瓦(即3.864GW),其中风电项目33个、装机245万千瓦,光伏项目11个、装机141.433万千瓦。项目覆盖贵阳、遵义、六盘水、安顺、毕节、黔南州、黔西南州7个市(州),主要由国家电投、贵州能源集团及四川港投等企业投资建设。通知明确风电项目须于2027年12月22日前完成核准,光伏项目须于2027年6月22日前完成备案,逾期未办结者将取消指标。各地能源主管部门需统筹指导前期工作,推动项目有序落地实施。(199字)
云南楚雄州发改委近日重新启动大地基光伏发电项目的市场化竞争性配置工作。该项目装机容量6.5万千瓦,位于楚雄市(东经101.1428°、北纬24.9143°),已纳入《云南省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此前在首轮配置中因无市场主体报名而流标,现依据《能源法》及云南省多项新能源管理政策文件,依法依规重启配置程序,旨在优选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推动项目有序开发与加快投产。公告明确了报名资格条件(包括独立法人资质、良好信用记录、禁止联合体及关联方重复参与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6月30日至7月8日)、申报截止时间(7月15日17:30)及评审规则(少于三家报名则不予评审)。配置工作由云南科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托组织实施。(199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