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能源〔2026〕267号广东省绿电直连发展新规深度解读,详解60%自发自用率、30%用电占比、20%上网上限三条考核红线,分析机制电价二选一、超发负价结算、储能定位转型规则,附申报流程与四类场景适配方案,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赣发改价管〔2026〕512号江西省增量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细则修订版解读,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保留竞价资格,详解60%边际入选门槛、取消履约保函、四可并网要求、延期处罚规则,附申报策略与省际对比,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晋能源新能源发〔2026〕106号山西新型储能项目库管理新规解读,9月1日完成全面梳理,详解6个月开工12个月并网时限、30% 固投延期门槛、强制出库规则,附项目自查与申报指南,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浙能源〔2026〕15号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解读,取消工商业自用比例限制,明确上网电量全量入市,结合分时电价政策分析收益模型变化,覆盖分类边界、绿电直供、涉网要求与行业机遇,完整版测算报告扫码获取。
安徽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2027 年起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不再纳入机制电价范围,详解风光统一竞价、履约保函规则、聚合商门槛、边际出清机制,附项目收益影响与应对方案,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鲁发改能源〔2026〕407号山东虚拟电厂管理办法深度解读,8月1日施行,分布式光伏打包入市规则,详解聚合分类、能力测试、收益互斥规则、技术门槛与行业机遇,完整版政策测算报告扫码获取。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与省能源局联合修订《安徽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旨在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本次修订基于2025—2026年工商业光伏等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践,对原有细则进行优化完善。核心调整明确:自2027年起,工商业光伏项目将不再享受机制电价政策,全面退出保障性电价支持,转向完全市场化交易。文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至8月19日,相关单位及公众可通过指定邮箱提交书面建议。附件包含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全文及统一格式的反馈意见表,以确保意见收集规范、有效。(199字)
本文系统介绍了塞尔维亚可再生能源市场推行的“市场溢价配额拍卖”机制及其核心法律文件《市场溢价协议》。文章指出,该机制自2023年6月起正式实施,依托2021年颁布的《可再生能源资源法》等基础法律,构建了以双向电力差价结算为核心的激励制度:中标企业与政府授权机构签署15年期《市场溢价协议》,按月结算执行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之间的差额——价低时获正溢价补偿,价高时支付负溢价。全文详述了参与资格、招标流程、配额分配规则、协议关键条款(包括通胀调整、担保汇票、发电预测义务)、账单支付安排、协议终止条件及终止补偿计算方式,并强调该机制在保障投资者收益稳定性的同时,也通过风险共担设计控制公共财政成本。对海外投资者而言,深入理解该协议是评估项目可行性与风险边界的前提。
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法官撤销了国税局(IRS)第2025-42号通知,恢复适用于1.5MW以上光伏和风电项目的“5%安全港”规则。该规则允许项目方通过投入项目总价值5%的资金来证明“开工建设”,从而获得30%的48E投资税收抵免和45Y生产税收抵免。此前IRS以“防止人为操纵资格”为由取消该规则,转而要求满足“实体工程测试”标准。法院认定该通知“武断且反复无常”,理由包括:未充分说明取消依据、存在对光伏与风电的技术歧视、忽视长期沿用的政策惯例及投资者的信赖利益。裁决发生在两项抵免将于2026年7月4日到期前不到一个月,为开发商提供了更灵活的资格认定路径,但实际可操作的新项目时间窗口有限,后续IRS可能出台新规或上诉,相关项目仍面临不确定性。(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