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会同电网企业进行初审,对项目建设规模、实施条件、消纳能力、接入电网可行性等进行评估,通过评审的项目由三个部门联文向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能源局报送项目实施方案(含初审评估意见
)。各州(市)每季度末10日前按程序报送项目(首次报送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二)组织方案评审。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开展项目实施方案评审,充分听取国家能源局云南
请于2025年6月13日17:00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鄂伦春自治旗发展改革委2楼221室,逾期不予受理。3.由旗发展改革委指导组织企业报送项目方案,并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报送至市能源局。市能源局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项目评审,重点审查开发企业资质、选址条件、电网接入可行性、自用消纳能力、建设进度安排等关键因素。联系人:武阿迪;联系电话:18547043774附件:1.呼伦贝尔市2025年分
能源局。市能源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项目评审,重点审查开发企业资质、选址条件、电网接入可行性、自用消纳能力、建设进度安排等关键因素。联系人:武阿迪;联系电话:18547043774
显示,项目已取得贵州省能源局核准及用地预审与选址复函,安评、环评、林地、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已获批复或专家评审意见,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及社稳、水保等专题报告仍在办理中。建设工期计划为24个月,目前尚未披露
安全能力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
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24〕79号)文件要求,我局会同广东省
能源局起草了《广东省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6月1日至6月30日,如有反馈
、中央企业总部广泛征集试点项目,根据申报要求并结合项目可行性、技术经济性等,做好同类项目评审,在此基础上向国家能源局申报试点。申报项目的建设或改造开工时间须在2024年8月之后,如需履行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
(电力司),电子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sunhe@nea.gov.cn。(二)试点评审。国家能源局制定试点评审工作方案,细化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根据评审
偏差、新能源消纳不及预期等情况;组织梳理本地绿电直连项目需求,积极向民营企业推介,支持民资等参与投资建设;做好项目管理和运行监测工作,组织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方案评审,充分听取电网企业、国家能源局
5月2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
前期工作,梳理筛选前期工作扎实、能够按时并网的项目,进行初审推荐,盟能源局组织专家评审并批复。(三)建设时序获得2025年度及今后建设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批复的项目,要严格控制建设工期及并网时间
、生态环境等部门,协调推动各项手续办理。电网企业应及时出具接入系统评审意见,积极配合做好项目接网工作,确保配套电网与项目同步投运。盟能源局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度,重点监控开工率、投资进度、并网节点等
项目储备工作基础上,充分考虑“奖优罚劣”,依据竞争性配置的基本条件对申报企业、项目进行资格初审,按期将初评工作开展情况及初选结果报送省能源局。(二)省级评审。省能源局组织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
风电项目核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能源规〔2023〕2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行为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264号)、《云南省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光伏资源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785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省2025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云能源新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