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条件和标准的光伏发电项目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分布式光伏发电电量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丰顺供电局〕(九)提升消纳能力。分布式光伏原则上就近消纳,鼓励各类工商业企业光伏发电自发自用。各镇(场)要
企业投资经营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条件和标准的光伏发电项目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
,分布式光伏发电电量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丰顺供电局〕(九)提升消纳能力。分布式光伏原则上就近消纳,鼓励各类工商业企业光伏发电自发自用。各镇(场
新能源就地消纳潜力,提高分布式新能源消纳能力。深入落实减税降本。严格执行有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帮助相关市场主体用足用好税费优惠。鼓励企业充分考虑电网承载力、消纳能力等因素基础上,利用厂房
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16.深入落实减税降本。严格执行有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帮助相关市场主体用足用好税费优惠。鼓励企业充分考虑电网承载力、消纳能力等因素基础上,利用厂房屋顶等建设
碳达峰的相关财政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探索绿色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绿色信贷和投资绿色项目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市
、市税务局、市委金融办、国网太原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创新发展模式。建立完善基层社会组织体系,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健全政府主导、群团带动、社会
研发中心,落实科研支持、税收优惠等帮扶政策。(责任单位:县投促中心、县科技局、县税务局)六、扩大有效投资(县发改局牵头)争取更多项目纳入省“千项万亿”工程盘子,2025年推进省“千项万亿”工程项目9个
分别给予奖励。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考核机制。(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国资办、县税务局)(七)培强科技创新主体。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
度。鼓励清洁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开展市场化投融资,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为清洁低碳能源项目以市场化方式提供优惠利率贷款支持,进一步提升能源转型资金保障水平。(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国网
保障机制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引导作用,落实好大规模设备更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固定资产折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在能源低碳转型、能源保供等相关领域加大融资支持力
和政策要求。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数据共享机制,提升建筑能耗监测能力。完善支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的相关财政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探索绿色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绿色信贷和投资绿色项目
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工信局、市数据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委金融办、国网太原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创新发展模式。建立完善基层社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国家移民局,中国出口
落实好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七)助力打造“投资中国”品牌。优先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参加“投资中国”品牌活动。依托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平台,加强国家级经开区与全球知名投资商
审查、审议等工作预留合理时间。送审稿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与有关部门充分协商;涉及部门职责分工、行政许可、财政支持、税收优惠政策等的,应当征得机构编制、审改、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同意。报送送审稿前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修订)(司法部起草)19.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税务总局起草)20.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起草)21.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修订
)、各相关企业〕(二)加大政策支持。支持光伏项目申报各级节能降碳和设备更新资金。鼓励金融机构结合光伏发电特点和融资需求,加大绿色信贷规模,建立绿色低碳领域重点授信项目快速审批通道,实施灵活信贷政策和优惠
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绿电绿证交易。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量不纳入镇街(园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考核。(市发展改革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委金融办、各金融企业东莞分支机构、东莞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