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2025年三季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报告指出,前三季度,全国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电力消费稳中向好,电力供应持续绿色低碳转型,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前三季度,全国重点调查企业电力完成投资合计1.04万亿元,同比增长4.4%。
7月30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本部举办新闻发布会,中电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郝英杰发布《2025年上半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报告指出,2025年上半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4.8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截至2025年6月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6.5亿千瓦,同比增长18.7%。
能源、电力、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衔接;负责相关政策的研究和解读,统筹平衡集中式光伏电站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需求;综合考虑电力供需形势、系统消纳条件、电网接入承载力、新能源利用率等,科学引导合理布局
消纳情况,并做好预测分析,引导理性投资、有序建设。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等有关方面反映的问题,市(县、区)能源主管部门要会同电网企业等有关单位及时协调、督导和纠正。市(县、区)能源主管部门会同
考虑电力供需形势、系统消纳条件、电网接入承载力等,做好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引导合理布局,指导电网企业做好配套的电网升级改造和投资计划,推动本省有关方面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安全生产
三条
省能源局应组织、指导电网企业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按季度公布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及消纳情况,并做好预测分析,引导理性投资、有序建设。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等有关方面反映的问题,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要
发电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需求,指导市、县级能源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电力供需形势、系统消纳条件、电网接入承载力、新能源利用率等,研究制定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和分年度建设规模,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引导
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按季度公布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及消纳情况,并做好预测分析,引导理性投资、有序建设。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等有关方面反映的问题,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要会同电网企业等有关单位及时协调
发展需求;综合考虑电力供需形势、
系统消纳条件、电网接入承载力、新能源利用率等,提出本
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引导合理布局,指导电网企业做好配套的改造升级与投资计划
相关信息,填写、更新项目建档立卡内容。电网企业按照第四条规定做好分类统计和监测。第四十四条 省能源局组织、指导电网企业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按季度公布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及消纳情况,并做好预测分析,引导
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需求,指导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电力供需形势、系统消纳条件、电网接入承载力、新能源利用率等,提出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引导合理布局,指导电网企业做好
预测分析,引导理性投资、有序建设。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等有关方面反映的问题,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要会同电网企业等有关单位及时协调、督导和纠正。地方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电网企业对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
电力供需形势、系统消纳条件、电网接入承载力、新能源利用率等,提出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引导合理布局,指导电网企业做好配套的改造升级与投资计划。第十条
县级能源主管部门
规定做好分类统计和监测。第三十八条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指导电网企业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按季度公布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及消纳情况,并做好预测分析,引导理性投资、有序建设。对分
保障凭证缴纳和执行情况、各售电公司被投诉情况等,并会同电网企业探索市场信息推送等披露形式。经营主体应加强市场风险分析研判,充分认识电力供需形势、一次能源价格波动对电力市场运行的影响,制定合理的报价策略
。1.请各发电企业和售电公司(含批发用户,下同)等经营主体根据2025年电力供需形势和一次能源价格情况,合理签订年度中长期合同。2.允许经营主体按需签订2025年不同周期(如年、半年、季度或多月等)的
电力供需形势和一次能源成本情况,签订不同周期(如年、半年、季度或多月等)的零售合同。4.售电公司和零售用户双方协商一致后,可按月为单位调整零售合同。5.售电公司和零售用户可在零售合同中对固定电价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