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书;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电网企业应当出具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其原因;需要补充相关材料的,电网企业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逾期不回复的,电网企业自收到项目并网意向书之日起视为已经受理。电网企业出具并网
开工,原则上开工后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12个月内应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2.建立退出机制。设置新能源项目开发业主经营期限上限,经营期限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确定(自项目投产之日起计算),经营期满后由县级
完善配套接网工程建设,力争实现同步并网、就近接入、就地消纳。4.安全规范,合法合规。严格按照云南省发改委关于集中式光伏备案的要求,提前谋划,加快前期工作,严守安全底线,遵守工程建设标准,确保系统运行
国际领先水平更新升级一批生产设备。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建设一批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和智慧工厂,打造数字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支持并网运行时间8年以上老旧光伏电站设施及配套设备的改造升级。鼓励
支持力度,推动任务落实。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施行期间如国家、我省出台或调整有关政策,从其规定。
按照项目备案要求和施工标准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和生产运行安全。第九条 电网企业承担分布式发电并网条件的认定、电网接入与改造升级、调度能力优化、电量收购等工作。省级电网企业应结合国家有关要求
,制定经营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消纳预警、接网审查、并网调试等管理措施,建立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公布平台,结合辖区负荷用电变化趋势,统筹组织辖区内分布式光伏消纳预警、信息发布和并网服务等。盟市供电公司具体
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定义、分类、运营模式、备案流程、建设管理、并网验收、计量结算及运营监管等方面作出规定。明确项目按居民和非居民分类管理,实行简化备案流程,项目建设需符合相关要求,并网由供电部门负责,运营中施工企业
为主、多余电量上网(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建设与运营的项目。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个人等作为项目单位,投资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
,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范围内的项目;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范围内但补贴到期的项目,包括超过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之外的项目,以及自并网之日起满20年的项目;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
、农业大棚、滩涂、垃圾填埋场、鱼塘、湖泊等场地建设,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建设与运营的项目。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
、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非经营性小型(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分布式光伏设施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二章 项目备案第六条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国务院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和省能源
凭证,并告知其原因;需要补充相关材料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逾期不回复的,电网企业自收到项目并网意向书之日起视为已经受理。电网企业受理分布式光伏并网意向后,在现场勘查阶段应核实项目是否提前开工建设,若
流程、提升并网服务效率、强化政企协同支持,全力营造规范透明、便捷高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营商环境。八、其他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光伏发电建设计划的通知
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有序推进我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做好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及并网消纳工作(一
协议,1个月内办理备案手续,成备案后2个月内应实现开工(办理用林用地、环保水保、接入系统审批等开工前期手续的时间可剔除,剔除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原则上开工后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自开工之日起1
年内应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今年以来,云南多地加快光伏项目竞配速度,截至目前,2024年和2025年下发光伏指标共有19.3GW已确定业主,叠加近期迪庆州400MW、德宏州、丽江市公示的460MW指标优选结果来看,云南上半年明确光伏指标分配规模已达21.3GW。具体优选结果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