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新能源+增量配电网”、智能微电网、绿电直连、零碳园区等绿电消纳新模式的发展,旨在实现源荷多元互动,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在地方实践层面,江苏、内蒙古、山东、河南、青海、甘肃、宁夏等地纷纷出台文件
支持绿电直连试点或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落地,形成了“分布式电源+负荷类项目”“大装机新能源+工业负荷”等多种发展思路。但由于缺乏国家顶层文件的指导,各地试点处于“无规可循”“各自为阵”的碎片化探索状态
与周边非化石能源发电资源匹配对接,科学配置储能等调节性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鼓励参与绿证绿电交易,探索氢电耦合开发利用模式。推动园区积极利用
给予资金支持,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鼓励政策性银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中长期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用于零碳园区建设。支持园区引入外部人才、技术和专业机构,服务企业
6月16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实施第十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通知》。《通知》显示,本次共63个项目纳入实施范围,其中,工业企业类35个、增量配电网类1个、农村地区类8个、其他类19个涉及新能源
规模360.65MW,其中风电120MW;光伏240.65MW。业主方面本批次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中,盈芯国际(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获取新能源容量各为50MW并列第一;河南交投获取新能源容量为30MW,位居其后。
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限制。鼓励大型工商业用户更多使用清洁和绿色电力,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在确保电网安全和消纳能力的前提下,用户建设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其与公共电网连接
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有序推进我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做好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及并网消纳工作(一
将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电力业务许可豁免范围。合理压减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等级,科学调整准入条件标准,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增量配电企业
许可权益。根据《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的增量配电企业,依法享有所辖配电区域内配电网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权利。相关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平无歧视提供
,其中,工业企业类42个、增量配电网类2个,农村类3个,其他类6个。本批次项目光伏发电部分应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风电部分应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核准,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
日前,河南发改委发布《关于实施第九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通知》,明确第就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名单,规模总计335.29MW,光伏219.09MW,风电116.2MW。本次共53个项目纳入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其中,工业企业类42个、增量配电网类2个,农村类3个,其他类6个。本批次项目光伏发电部分应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风电部分应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核准,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
日前,河南发改委发布《关于实施第九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通知》。根据通知,本次公布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名单,规模总计335.29MW,光伏219.09MW,风电116.2MW。本次共53个项目纳入
78件,增量配电企业6件。从投诉类别看,主要集中在用电报装、停电抢修、电表计量等方面。(二)投诉处理情况能源企业应在4月份办结投诉2145件,全部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及时办结率100%。4月份办结投诉
用电报装管理不规范,在“三零”项目中收取开户费、材料费、施工费,增加用户用电成本。四、有关工作要求为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现对相关能源企业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是严格规范用电报装管理,不折不扣执行
储能科技公司,是林洋能源继2023年设立保定巨启储能后,在华北地区储能市场的又一次重要落子。作为国内智能电表和储能系统领域的龙头企业,林洋能源近年来持续加码新能源业务,此次新公司将重点开展储能项目
EPC总包、新能源电站运维及电力市场化交易等增值服务。业内人士分析,这种"设备+工程+运营"的一体化模式,不仅能提升项目整体收益率,还将增强公司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综合服务能力,特别是在河北等新能源消纳压力
了能源的高效利用和成本控制。河南省出台了《河南省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暂行)》等政策文件,加快了源网荷储一体化在工业企业、增量配电网、农村地区的应用和推广。许继集团在源网荷储一体化领域
关系更加紧密。相关的规划、设计、仿真、运行管控系统是系统建设的核心和大脑,引领着相关项目开发建设工作。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项目,描述其运行状态的维度,已由原来只有电气量,向电热协同拓展;由原来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