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三十一)强化用能要素保障。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原料用能和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总量、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绿证抵扣能耗等政策,全年保障新上项目用能10万吨标准煤以上,确保
主体(需持有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或种植大户购置列入国家、省补贴目录且适合我县的水稻插秧机等粮油作物播种、栽植、收获机械,给予购机额50%的补助(含上级农机购置补贴且单机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依托建筑物安装的,建筑物拆除,项目自然终止,备案失效。对于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目录或扶贫补贴目录的项目,分布式光伏项目业主发生变化的,应前往行政审批部门办理备案变更,行政审批部门负责
发展和清洁能源消纳,保障光伏发电项目和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
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2024〕97
号)中明确的补贴资金拨付原则和顺序,在收到财政部拨付款项后,对纳入补贴目录或清单且满足结算条件的各类项目进行及时、足额转付。具体情况
2月13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第6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转付情况的公告。2024年12月,财政部下达公司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年度预算841294万元,其中:风力发电
12月25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第4次、第5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转付情况的公告,合计下发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2523882万元。原文如下: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第4次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转付情况的公告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
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文件要求,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补助资金拨付原则和顺序公司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2024〕97
号)中明确的补贴资金拨付原则和顺序,在收到财政部拨付款项后,对纳入补贴目录或
和顺序,在收到财政部拨付款项后,对纳入补贴目录或清单且满足结算条件的各类项目进行及时、足额转付。具体情况见各省电力公司公告。二、2024年第2次补助资金情况2024年8月,财政部下达公司可再生能源
、补助资金拨付原则和顺序公司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2024〕97
号)中明确的补贴资金拨付原则和顺序,在收到财政部拨付款项后,对纳入补贴目录或
和顺序,在收到财政部拨付款项后,对纳入补贴目录或清单且满足结算条件的各类项目进行及时、足额转付。具体情况见各省电力公司公告。二、2024年第2次补助资金情况2024年8月,财政部下达公司可再生能源
、补助资金拨付原则和顺序公司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2024〕97
号)中明确的补贴资金拨付原则和顺序,在收到财政部拨付款项后,对纳入补贴目录
原则和顺序,在收到财政部拨付款项后,对纳入补贴目录或清单且满足结算条件的各类项目进行及时、足额转付。具体情况见各省电力公司公告。二、2024年第2次补助资金情况2024年8月,财政部下达公司可再生能源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2024〕97 号)中明确的补贴资金拨付原则和顺序,在收到财政
部拨付款项后,对纳入补贴目录或清单且满足结算条件的各类项目进行及时、足额转付。具体情况
9月3日,国家电网印发《关于2024年度第1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转付情况的公告》,共下达251.5亿元预算,现拨付至各省级电力公司。根据文件,本批次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风电为
序,在收到财政部拨付款项后,对纳入补贴目录或清单且满足结算条件的各类项目进行及时、足额转付。具体情况见各省电力公司公告。二、2023年第3次补助资金情况2023年12月,财政部下达公司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文件要求,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3年第3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序,在收到财政部拨付款项后,对纳入补贴目录或清单且满足结算条件的各类项目进行及时、足额转付。具体情况见各省电力公司公告。二、2023年第2次补助资金情况2023年11月,财政部下达公司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文件要求,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3年第2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