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绵阳天宜未按期履行调解协议中的支付义务,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已裁定拍卖绵阳天宜名下两处厂房,涉诉金额为5337.09万元。经法院调解,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但绵阳天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支付义务,新华建筑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近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绵阳天宜单独所有的两处厂房。*ST天宜表示,本次案件处于执行阶段,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法院实际执行结果为准。
5月13日,*ST宝馨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安徽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公告显示,根据江苏宝馨的申请裁定,自2025年10月23日起对安徽宝馨智能进行重整。截至公告披露日,母公司对该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余额为3863.81万元,若安徽宝馨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可能存在公司将履行担保义务的风险。
1月5日,*ST天龙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12月31日,*ST聆达发布公告,公司及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收到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皖15破1号之一、皖15破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终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金寨嘉悦重整程序。*ST聆达表示,在重整程序中,公司通过引入重整投资人、实施出资人权益调整等方式,有效化解了公司债务危机,避免破产清算,最大限度保障了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2月30日,*ST聆达发布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金寨嘉悦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ST聆达表示,在重整程序中,公司通过引入重整投资人、实施出资人权益调整等方式,有效化解了公司债务危机,避免破产清算,最大限度保障了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ST聆达进一步表示,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预计将对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12月30日,*ST聆达发布公告,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管理人根据《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拟对金寨嘉悦名下一批闲置设备进行公开处置。通用设备资产包:起拍价为人民币4,692,790.00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69,279.00元。*ST聆达表示,本次资产拍卖通过处置低效、闲置资产,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回笼资金。所得款项在扣除相关处置费用后,将用于清偿债务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12月26日,*ST聆达发布公告,全资子公司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公司子公司偿还借款本息、罚息、复利等合计约1.89亿元。公告显示,*ST聆达子公司格尔木神光与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发生借款合同纠纷,单笔涉案金额约18,957万元。*ST聆达表示,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及子公司格尔木神光将根据判决情况,在法定期限内审慎研究决定是否提起上诉。
12月26日,*ST金刚发布公告,深交所审核同意公司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29日起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不过,由于公司仍因触及深交所相关规定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金刚”,股票代码仍为“300093”,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公告显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沐邦新能源控股持有*ST沐邦股份69,723,6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8%,其中65,483,006股已被质押,全部股份被多轮轮候冻结。*ST沐邦表示,沐邦新能源控股重整事项可能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影响,公司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且在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均与沐邦新能源控股保持独立,南昌中院对沐邦新能源控股启动预重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0月27日,*ST金刚发布公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金刚羿德、欧昊电力、苏州型材、苏州金刚分别收到酒泉中院送达的甘09破1号、甘09破2号、甘09破3号、甘09破4号、甘09破5号《民事裁定书》。*ST金刚表示,法院裁定批准公司及下属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后,公司及下属四家子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公司及下属四家子公司负责执行重整计划,管理人负责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