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二期),装机容量7万千瓦。为持续推动我县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16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月19日云南省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有序推进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22〕4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省、州下达广南县2025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实际,现就项目优选投资开发主体有关事项公告
6月6日,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的公告。公告显示,分散式风电项目: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50兆瓦,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避开永久
2022-2024年度审计报告。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2025年前已获指标但未按期建设的项目所属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不得参与本年度申报。原文
6月6日,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的公告,公告显示,项目申报要求:1.分散式风电项目: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50兆瓦,需符合国土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2022-2024年度审计报告。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2025年前已获指标但未按期建设的项目所属集团及其关联企业
5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上网消纳新能源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意见稿指出,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明确规定通过竞争性配置确定投资主体的上网
最长为1年。核准(备案)逾期未开工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应及时清理废止。原文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上网消纳新能源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内能源公告〔2025〕8号为
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16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行为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通知
工作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22〕4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省、州下达广南县2024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实际,现就项目优选投资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二、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广南县2024年
5月8日,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楚雄州2025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公告显示,本次开启竞配的新能源项目共15个,规模总计118.36万千瓦。其中,光伏项目10个,规模合计83万千
市场化配置,开发建设按风电相关政策执行。本次竞争性配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原文见下: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楚雄州2025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为进一步规范楚雄州新能源资源开发行为,推动
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73 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2〕104号)、《国家
竞争性配置方式确定开发主体。各地级市及宁东能源主管部门落实同级自然资源、林草部门用地和电网企业接入意见后,报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同自治区自然资源、林草、电网企业等部门复核,并复函确认后
;2024年底前已经完成竞争性配置、列入省级年度建设计划的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并网投产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暂按现行规定执行,后期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通知指出,鼓励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消费绿电
》(发改体改〔2022〕11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全省能源转型发展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全省电力市场交易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完善发电侧参与市场机制分类、有序推动新能源
根据《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1年和2022年部分批次竞争性配置项目分类处理的通知》,结合项目梳理情况及市县发展改革委意见,省能源局拟调整部分项目选址用地涉及水利耕地、或企业自身原因不再建设的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2〕10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
〔2022〕16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行为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264号)等规定,为规范新能源开发利用管理,结合昆明市实际,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