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0日印发《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旨在规范新能源项目共用工程管理,保障公平、安全、高效并网。文件明确共用工程界定标准,要求在项目谋划阶段由省级电网企业协同核定接入条件,并以经济性最优原则确定共用范围;对存量工程,由省级电网核定富余容量,承建主体须按规则向符合条件的新项目开放接入,违诺者将被限制后续项目预留容量支持。新建项目承建主体须签署共享承诺书并备案,违约将取消资格。费用分摊坚持“谁受益、谁承担”,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新增项目引发的改扩建或陪停补偿等费用由其单独承担。意见还强化了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监管与电网企业公平开放责任。(199字)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9月16日发布《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9月20日。文件旨在规范新能源与储能项目共用工程的规划、建设与费用分摊,明确“统筹规划、安全可靠、集约共享、公平透明、动态调整”五大原则。意见稿界定了共用工程项目范围(即接入同一公共并网点的多个项目),细化了项目确定、承建主体管理及存量容量开放机制;厘清共用设施范畴(如变压器、母线、送出线路及二次系统等),提出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并要求新增项目承担陪停补偿及残值重核义务;同时强化省级统筹、市级督导、电网协同的监管体系,推动公平并网与资源高效利用。(199字)
12月23日,鄂尔多斯市国投集团新能源公司100万千瓦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正式并网,标志着项目建设工作圆满收官,正式迈入能源供应新阶段。
来源/鄂尔多斯国资12月23日,鄂尔多斯市国投集团新能源公司100万千瓦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正式并网,标志着项目建设工作圆满收官,正式迈入能源供应新阶段。该项目是市国投集团自主建成投运的单体规模最大新能源项目。在市直部门及属地政府的大力协同下,市国投集团新能源公司精准推进资源统筹调配、施工安全质量管控及设计方案优化等关键工作,成功攻克征地难度大、设备运输不便、极端天气频发等多重挑战。
8月31日,巴彦淖尔市防沙治沙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乌拉特后旗44万千瓦光伏项目成功并网发电,成为内蒙古今年首批并网发电的光伏项目。项目对应防沙治沙面积5.3万亩,板下治理面积1.145万亩,首年发电量预计可达8.5亿千瓦时。项目整体完工后,每年可减少使用约25.28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69.59万吨、二氧化硫70.09吨、氮氧化物排放量约112.31吨。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委托专家组对2025年度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联合体企业开展评审工作,现将第二批结果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推进方案》(内党办发〔2024〕4号)、《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报送2025年度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林草造发〔2025〕2号)、《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报送2025年度参照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开展光伏治沙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林草造发〔2025〕3号)、《鄂尔多斯市能
华能新能源蒙西分公司巴彦淖尔市防沙治沙乌拉特后旗44万千瓦光伏项目主控室内灯火通明,随着运行值班员完成设备倒闸操作,光储电站监控系统画面220KV一号母线受电成功,各项电气参数值瞬间同步,华能巴彦淖尔市防沙治沙乌拉特后旗44万千瓦光伏项目升压站带电成功!这标志着巴彦淖尔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首个新能源项目成功并网!
风光资源,同时也为治沙造林改善生态作出积极贡献。▲吕梁石楼“风光储”一体化项目中广核深耕吕梁革命老区新能源市场,目前已在当地建成风电一、二、三期共13.75万千瓦,四期10万千瓦正稳步推进;光伏项目
已建成10万千瓦,配套5兆瓦/5兆瓦时储能系统。项目秉持绿色理念,为吕梁地区输出源源不断的绿色电力,助力当地能源结构转型,为当地可持续发展添砖加瓦。科技创新赋能助力山西打造能源科技创新高地中广核聚焦风电
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特制定本方案。一、适用范围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可实现供给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电源原则上为在建
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不含电网企业)投资绿电直连项目。尚未开展电网接入工程建设或因新能源消纳受限无法并网的新能源项目,开展绿电直连,需经电网企业重新批复接入系统方案。为便于实现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