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
林业局将根据修改后的《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尽最大力度支持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同时,按照2022年4月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省林草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支持保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2〕323号)精神,加大对光伏发电项目特别是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的政策指导服务力度,依法依规支持保障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渤中A场址500兆瓦海上风电项目,位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北部海域,由山东能源集团开发建设,总投资约66.85亿元,总装机容量501兆瓦,安装60台北方区域单台风机功率最大8.35兆瓦风电机组,配套建设国内单体规模最大陆上集控中心、国产化220千伏海上升压站。全容量投产年发电量16.98亿千瓦时,可替代标煤51.9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25.77万吨。
优化信贷结构。发挥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和窗口指导作用,定期召开金融机构座谈会、货币政策执行委员会会议等,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落实绿色金融政策,优化信贷结构,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向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领域。按季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工作,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10月29日,由山东能源集团投资开发建设的渤中海上风电A场址项目首批机组顺利实现并网,发出了海上风电平价时代全国首个核准项目的第一度“绿电”,同时也是山东省平价海上风电首度“绿电”。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2年9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
文件提出,将配合相关县直部门落实持续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配合县发改局在全镇18个行政村实施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每个行政村建设100千瓦风电项目或200千瓦光伏发电项目,2024年度实现镇内全面覆盖。该工作由县发改局牵头,国网抚松供电公司、地方水电抚松供电公司、各乡镇配合落实。
10月25日,安徽省能源局印发《关于拟收回建设规模的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第一批)的公示》,其中风电39个项目,规模1.61GW;3个光伏项目,规模257MW。
10月24日晚间,吉电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吉电能源拟在河北省保定市,投资建设曲阳县北青阳贯100兆瓦平价光伏项目,项目工程动态投资5.9亿元;全资子公司长岭县吉清能源拟在吉林省长岭县,投资建设吉林长岭100兆瓦风电项目,项目工程动态投资5.71亿元。
近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文件:河北2022年拟安排保障性风电、光伏规模5.24GW,市场化规模10GW、储备规模15G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