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有效益的投资1.深入实施有效投资专项行动。围绕科技强省、制造强省、农业强省、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实施投资专项行动。开展先进制造业投资“领跑”计划,实施一批重大
产业项目。发挥“投资安徽行”牵引作用,深化“双招双引”模式创新,完善投资“赛马”激励机制。聚焦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投向,分领域集中开展项目谋划储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2.激发
经信局、市财政局)(2)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示范企业、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
实施与企业亩均效益评价结果相挂钩的财政激励约束机制,对暂不参与绩效综合评价的工业企业项目,参照绩效综合评价结果为“B”类的工业企业项目执行。除上级另有规定外,对列入省级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产业链协同
技术改造。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组织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工业节能诊断,加强企业能效对标,鼓励企业争创能效“领跑者”。强化节能监察,提高依法用能水平。(责任单位
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全面落实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税收、价格和补贴等政策,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高效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强化设备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确保能效标准和
、市通用航空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10.推动家政服务提质扩容。深入开展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支持发展大型连锁家政公司,积极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推进家政服务进社区,到2025年建成10个家政
。加强产权保护和激励,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政策体系,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推动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化,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的刑法保护。完善农村产权价值评估、流转交易、担保等综合
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行动,开展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大力推进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到2025年,建成市级以上绿色工厂(园区)100家。(二)“百亿企业”领航7.锻造“链主
激励、科技人才评价改革,树立以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科技评价导向。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知识产权声明制度,实施重大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依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四
能源审计管理制度,通过目标考核、能效对标、限额管理、绿色电价、信用监管等激励约束机制,引导督促用能单位提升节能管理水平、深挖节能潜力。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强化节能监察执法。13.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
用能单位深入挖掘节能降碳潜力。落实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以造纸、玻璃、电力、水泥、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对标国际国内或行业先进水平,全面开展节能诊断,推进生产线节能改造和绿色化升级,促进现代能源服务业与
(含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建立健全清洁生产激励制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表彰和奖励。(十九)完善法规标准结合国家清洁生产促进法
、水嘴等节水器具。从严控制洗浴、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全面推广循环用水技术工艺,探索开展合同节水管理。实施公共机构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遴选一批
60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23.激励单项冠军。对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分别给予10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本市重点培育的单项冠军企业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22.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自治区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
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200万元奖励。11.实施海外与外资研发机构激励政策。鼓励企业通过并购或自建方式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对依托企业建设的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际联合实验室和海外创新孵化
费用投入高、增长快、绩效优的企业一定奖补。对于创新能力特别突出企业,优先推荐申报省科技领军企业和省科技小巨人,获认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15.实施双创载体激励政策。对新认定的国家、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