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能源局于2026年9月8日发布公告,依法收回永善县马楠兴隆、莲峰营盘两个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权。两项目分别装机18万千瓦和3.5万千瓦,合计21.5万千瓦(即215MW),均于2024年2月4日完成招标,中标单位为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与中铁十二局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收回原因为中标企业未能按期推进项目建设,导致严重滞后,未实现如期建成并网。此举系依据相关能源管理规定作出的行政决定。后续,昭通市能源局将重新组织上述两个光伏项目的公开招标,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那朵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投资开发主体优选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投资主体。该项目位于广南县境内,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已纳入云南省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清单。公告明确坚持“公开透明、生态优先、融合发展、合法合规”四大配置原则,强调项目须统筹生态保护、国土空间规划与乡村振兴,落实就近接入、就地消纳要求,并严禁炒卖资源、虚假投资等行为。申报企业须具备新能源开发资质、良好信用记录及相应投融资与建设运营能力;评选采用100分制综合评分法,涵盖企业资信、建设管理、联农带农、财税贡献及就业带动等六方面。中选企业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协议签订、备案、开工及全容量并网(原则上自开工起1年内),并严格遵守用地、环保、安全及技术标准要求。报名截止至2026年9月14日,优选会议定于9月18日举行。(199字)
云南昭通梭山光伏发电项目是中国能建西南院投资建设的典型山地光伏工程,位于牛栏江畔溶蚀侵蚀高山峡谷地貌区。项目克服地形破碎、坡度陡峭(局部达50度)、运输困难等挑战,仅用13个月完成全容量并网,配套89.28公里送出线路3个月内建成投运。项目采用“固定+柔性”支架混合布置与预应力索网技术,提升土地利用率10%以上;依托无人机航测、三维建模与数字孪生运维系统,实现精准设计与高效管理。建设期间吸纳近半本地劳动力,带动道路升级与产业链发展,年发电4亿度,相当于节约标煤13.02万吨、减排二氧化碳35.33万吨,并预留储能场地,构建“源网荷储”协同的绿色能源新格局。(199字)
甘肃武威九墩滩300万千瓦光伏项目(标段1-2)50万千瓦工程近日完成首批光伏组件安装,正式转入组件安装攻坚阶段。该项目位于腾格里沙漠腹地,是“陇电入浙”特高压外送配套核心工程及凉州区光伏治沙示范园区重点单元,采用“板上发电、板下治沙、板间复绿”立体开发模式,兼顾清洁能源供给与荒漠生态修复。面对风沙频繁、软基成桩难、通行条件差等沙漠施工难题,项目团队通过网格化分区施工、无人机航测建模、北斗定位监测等技术手段,精准控制桩基精度,同步建立气象预警与安全巡查机制,实现支架桩基阶段零事故、高效率交付。下一阶段将全力推进组件安装,力争早日并网,打造可复制推广的“光伏+治沙”绿色标杆工程。(198字)
宁夏吴忠市于2026年9月7日公示2026年度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结果。根据自治区发改委相关文件要求,吴忠市组织开展了风光同场项目申报与评审工作,共确定16个拟纳入自治区2026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总装机规模达98.3万千瓦;同时,清理废止1个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腾退容量5万千瓦。项目申报覆盖所辖各县(市、区),其中同心县参与了腾退指标的重新申报。评审由市发改委牵头,联合专家及市直相关部门开展,确保程序规范、结果公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9月7日至9日18:00),接受社会监督与异议反馈。
河北察汗淖尔流域治理+乡村振兴二期光储项目(尚义县40万千瓦)近日由水电九局建成并网发电。该项目位于张家口市尚义县,是统筹流域生态修复、乡村振兴与能源转型的综合性示范工程,也是保障京津冀绿色电力供应及“西电东送”任务的关键节点。项目采用“光伏+生态治理+乡村振兴”融合模式,通过1.5—2.5米高支架设计保护原生植被、减缓风沙侵蚀,并兼顾草原放牧功能;配套建设220千伏升压站及集电系统,实现稳定并网。建设中应用无人机智能巡检、山地施工技术攻关,获三项实用新型专利及QC成果奖。投运后年均上网电量7.94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煤23.88万吨、减排二氧化碳65.5万吨,显著支撑生态修复、农民增收与“双碳”目标。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正式启动2026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批次开发主体优选工作。本次优选面向第一批次优选后剩余的分布式光伏指标,总规模为5万千瓦中未分配部分,不涉及分散式风电。优选由康巴什区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坚持公开竞争原则,重点考察申报企业的综合实力、技术方案合理性及建设保障措施等维度,依据评分排名确定推荐开发主体。申报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遵守信用、环保、土地、能耗等政策要求,承诺按期完成备案与投产(备案3个月内、投产12个月内),并接受全过程监管与数据报送。申报材料须于9月14日上午提交至康巴什区政府指定地点。(199字)
云南省广南县正式启动新安村70兆瓦(7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主体优选工作。该项目已纳入《云南省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选址位于广南县行政区域内。公告明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配置原则,统筹生态优先、融合发展与安全合规,强调“新能源+乡村振兴+联农带农”模式,推动就地消纳与产业协同。申报企业须具备新能源开发资质和良好信用记录,通过综合评分法遴选,指标涵盖资信能力、建设运营水平、乡村振兴成效、财税贡献及就业带动等六方面。中标主体须严格履行开发时限:签约后10日内签协议、1个月内完成备案、备案后2个月内开工(前期审批时间可剔除,最长不超过2个月)、开工后8个月内投产、1年内全容量并网;同时须采用高效组件(鼓励转换效率超24%),落实资源退出机制,严禁转包倒卖,并接受全过程履约监管。
印度政府拟自2027年7月起对新建地面光伏和陆上风电项目实施强制配储政策,作为可再生能源电站技术标准修订的核心内容。根据中央电力局(CEA)发布的法规草案,2027年7月后并网的项目须配套建设容量不低于装机规模10%、放电时长不少于2小时的电池储能系统;2029年下半年至2031年中期并网的项目,储能时长将提升至4小时。此举旨在缓解日益突出的弃风弃光问题——仅本财年第一季度就弃光超81亿千瓦时,相当于全国1.5天用电量。同时,新规要求新增可再生能源电站中至少15%的逆变器及全部储能系统功率变换设备具备构网型功能,以增强电网稳定性。相关草案意见征询截止至10月4日。
沙特红海公用事业基础设施项目——全球首个融合光伏、储能、海水淡化、污水处理、固废处理及区域制冷等多能互补的大型商业化公用设施,近日整体进入商业运行。作为沙特“2030愿景”与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对接的重点工程,项目位于塔布克省,覆盖2.8万平方公里,涵盖5座光伏电站、6座储能电站、3座海水淡化厂、1座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处理厂及超百公里水网、千公里电缆等全链条绿色基础设施。中国电建以EPC总承包模式创新构建五大指挥中心管理体系,攻克多专业协同难题,于2022年实现首座清洁能源电站并网供电,并持续拓展酒店、机场等新业务领域。项目已获缪斯设计金奖、吉尼斯世界纪录及多项国际可持续奖项,为全球生态治理与能源绿色转型提供了可复制的“中国样本”。(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