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较大、占地面积较广,其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及合同效力便成为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对于光伏方阵用地、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用地、集电线路用地和场内道路用地等各部分光伏电站项目用地,需结合其使用的土地类型、土地性质,具体分析其用地的取得方式及合同效力。并且,对于实践中出现的“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新型光伏电站项目,其用地取得方式及合同效力问题也存在一定的特殊性。本文结合我国土地
编者按:中伦律师事务所郝利律师团队总结了长期从事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建设、投资并购和争议解决相关法律服务的实践经验,特推出光伏电站用地疑难法律问题系列解析文章。本文作为系列文章的第五篇,重点就林地草地基本
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明确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同时,
光伏项目的进场、检修道路及送出线路是项目整体不可或缺的部分,就进场与检修道路而言,大体可以分为光伏项目场内与场外两部分,场内道路还包含光伏方阵场内道路和其他场内道路。根据现行规定,道路所处的位置不同,
在北方邦政府最近通过了一项法案,该法案说,农业用地现在可以用于太阳能发电,从而提高在国家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潜力。最近通过了2019年UP-RevenueCode(Amendment)Bill,取代了修改Uttar Pradesh税法的法令,并通
近年来,我国光伏行业迅猛发展,光伏发电装机快速增长,随之而来的光伏项目用地问题的法律风险日益突出。中伦律师事务所郝利律师团队总结了其长期从事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建设、投资并购和争议解决相关法律服务的实践经
近年来,我国光伏行业迅猛发展,光伏发电装机快速增长,无论是总装机规模还是年新增装机均稳居全球首位。就地面光伏电站而言,建设和审批程序比较复杂,不仅涉及项目备案,还涉及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评批复等前期
本网北京10月10日讯国土资源部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中所建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下达的全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将予以政策支持。
近日,青海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利剑2018新能源光伏项目用地清查专项行动。期间,共梳理出2013年以来已建、在建、拟建各类光伏项目共260个,涉及占地面积约19.63万亩(含光伏方阵面积),其中占用荒漠化为主的天然牧草
10月30日,九江市通报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责情况。其中,典型案例中光伏电站项目违法侵占湿地在列。通报显示,瑞昌市虹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3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侵占达尔湖省级重要湿地49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