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宁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该办法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建设及运行的集中式光伏电站管理。市场化并网项目、“绿电园区”试点项目、可再生能源离网制氢项目、国家大型新能源基地项目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
11月2日,宁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该办法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建设及运行的集中式光伏电站管理。市场化并网项目、“绿电园区”试点项目、可再生能源离网制氢项目、国家大型新能源基地项目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
10月28日,山东省能源局发文开展2022年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并网申报工作,根据文件,2022年山东省安排市场化并网规模约500万千瓦左右。
10月20日,福建省发改委发布《2022年集中式光伏电站试点项目名单的通知》,共计16个项目,规模为1.772GW。根据项目名单来看,本次公布的集中式光伏项目全部为近海养殖的渔光互补项目或水面(海上)光伏项目。业主方所获规模则由中节能领衔,其次为大唐、中广核,三峡、国家能源集团、华能、华电亦有所获。
10月12日,海南澄迈县政府网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澄迈县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遴选工作的公告”。
10月9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批复了于蔚县光辰300MW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的申请,同意转用、征收集体未利用地1.7198公顷,以出让方式供地
9月28日,澄迈县政府网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应纳入省内“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总规模,在全县范围内实行总量控制,每年新增建设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总规模原则上不超过 10 万千瓦。对有建设需求的企业, 向县发改委集中进行申报,通过组织比选的方式遴选综合评价最高的项目实施。
9月28日,海南省澄迈县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文件提出,在全县范围内实行总量控制,每年新增建设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总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0万千瓦。对有建设需求的企业,向县发改委集中进行申报,通过组织比选的方式遴选综合评价最高的项目实施。
7月29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同意全省十四五”第一批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的复函》,提出:为确保光伏项目依法合规建设,请你们组织市级自然资源、水利(涉水项目)、林业(涉林项目)等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场址作进一步审核,由市(州)人民政府向我委出具项目不占用生态红线、耕地,不违规占用水面和林地的承诺函,并抓紧确定投资开发主体,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同时,项目完成备案后,应在半年内开工建设,
6月21日,温岭市人民政府印发温岭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推进海上风电、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前期工作,统筹安排项目用地用海,争取温岭1号、温岭2号海上风电、松门滩涂光伏等项目早日获批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