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运行管理水平、完善参与电力市场等机制、提高安全运行水平、推动技术创新和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等重点任务。针对当前大多数虚拟电厂仅通过需求响应获取收益、商业模式较为单一的问题,意见提出,鼓励虚拟电厂开展业务
响应指令保障系统稳定,也可如同真实的电厂一样参与各类电力市场获得经济收益。简而言之,虚拟电厂不生产电,只是电的搬运工。虚拟电厂在我国多点开花,但蓬勃发展之下也逐渐显露了一些问题:一是虚拟电厂不能取代基于
并非实体。《虚拟电厂的发展需厘清四个关键问题》一文指出,虚拟电厂的“优化组合”模式是一种基于财务激励的经济行为,其动作与否取决于市场价格信号的引导。用户调整用能习惯所付出的精力、成本,与峰谷价差所带来
,将为电力保供和新能源消纳贡献规模化调节潜力。《意见》就虚拟电厂的接入调用等运行管理关键问题,结合场景给出了差异化的技术路径,明确了各管理主体的职责分工,并从涉网安全、自身安全两个维度明确了关键要点,为
定义和功能,进一步理顺了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接入调用机制、参与市场机制等关键问题,对于凝聚行业共识、推动实现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一、加快发展虚拟电厂具有重要意义(一)有利于改善
善的电力市场机制给予虚拟电厂合理回报,是实现其规模化、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国网能源研究院经济与能源供需研究所主任工程师吴鹏认为,目前虚拟电厂存在的较大问题是收益预期尚不明确,难以激励其合理有序发展经营
现货市场取代,虚拟电场将无法获得调峰收益。二是市场准入标准差异较大,如山东要求调节能力不低于5兆瓦,山西要求调节容量不低于20兆瓦。三是批发和零售市场价格传导存在衔接不通畅、效率损失等问题。针对各方对
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迎来了蓬勃发展,但当前仍面临内涵认识不统一、市场机制需健全、标准规范体系需要尽快建立等问题,到了需要国家级政策文件进行规范引领、系统推进的关键时刻。《意见》作为我国第一份针对虚拟电厂
,是电力领域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具体实践。当前,虚拟电厂总体上仍处于发展初期,还未形成清晰发展路径。在投资建设热潮背后,虚拟电厂发展仍存在商业模式不成熟、技术标准不完善等多方面问题,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推动虚拟电厂因地制宜发展及完善参与电力市场等机制,解决商业模式不成熟问题。《意见》提出要加快培育虚拟电厂主体,省级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虚拟电厂发展方案,完善虚拟电厂发展
近日,太阳能制造商梅耶博格(Meyer Burger)宣布将年报发布推迟至2025年5月底,故而公布了2024年的初步亏损情况,2024年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为负2.104亿瑞士法郎(约合2.57亿美元),远低于2023年的1.636亿瑞士法郎。销售额从1.35亿瑞士法郎降至6960万瑞士法郎。去年,梅耶博格也曾推迟发布2024年上半年的业绩。此次年报推迟发布,正值公司面临多重挑战
专利创新典范TOP5的殊荣;其在长时储能领域及储能系统技术上的深厚底蕴和创新实践再获业界高度认可。技术创新——超大电芯长时储能系统开发项目储能的核心在于安全和降本。只有攻克安全性和降本问题,储能才能
”问题,特变电工新能源推出风电/光伏专用智能无功补偿系统,与储能设备协同工作,实现无功补偿与有功调节的协同,提升电能质量和系统稳定性,通过自主化SVG集群控制技术,实现新能源场站无功功率毫秒级精准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