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卷。充分发挥光伏扶贫脱贫带动作用,建成光伏扶贫电站267.6万千瓦,覆盖全省110个县(市、区),惠及40.4万户贫困群众,扶贫电站规模和带贫人口总数均居全国第一位。全面完成53个贫困县、6492个
6820万吨。全省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煤炭占比降到67.6%,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11.2%。
能源助力脱贫攻坚交出亮丽答卷。充分发挥光伏扶贫脱贫带动作用,建成光伏扶贫电站267.6万千瓦,覆盖全省
110个县(市、区),惠及40.4万户贫困群众,扶贫电站规模和带贫人口总数均居全国第一位。全面完成53个贫困县、6492个贫困村、858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配电网改造任务。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扎实推进
主体,在黄淮海、西北、西南地区推广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在东北地区开展粮豆轮作,在黑龙江省部分地下水超采区、寒地井灌稻区推进水改旱、稻改豆试点,在长江流域开发冬闲田扩种油菜。开展盐碱地种植大豆示范。支持
升级试点示范。稳定水产养殖面积,提升渔业发展质量。稳定大中城市常年菜地保有量,大力推进北方设施蔬菜、南菜北运基地建设,提高蔬菜应急保供能力。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探索开展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
后续管理。继续发展壮大扶贫产业,持续做好就业帮扶、光伏帮扶、消费帮扶、金融帮扶,确保已脱贫人口稳定增收。完善工商资本下乡项目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最大限度把产业增值收益留在当地、留给农民。提升联农带农能力
1233模式,强化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继续发展壮大扶贫产业,持续做好就业帮扶、光伏帮扶、消费帮扶、金融帮扶,确保已脱贫人口稳定增收。完善工商资本下乡项目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最大限度把产业增值收益留在
,推进首钢东华重整。完成农村三变改革试点任务,有效盘活农村发展要素。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积极开展两行清欠,筹建建昌农商行,成立绥中农商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放宽市场准入,加强金融供给,强化纾困帮扶
等改革有序开展,金融体制改革深入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增长7.4%、15.1%,第四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工作获评省级优秀。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富源获批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富源出口监管
。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农业一体化发展,先行开展农产品冷链物流、环境联防联治等统一标准试点,发展特色乡村经济。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势,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建设全球热带农业中心和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全域
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把农业规模经营户培育成有活力的家庭农场。完善家庭农场名录制度。实施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支持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加快发展。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保险、用地
。针对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建制镇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等重点地区,《指导意见》着重强调加快建设完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针对大中型城市,《指导意见》要求适度超前推进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针对京津冀
价格收费制度、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等保障措施,对创新投资运营模式提出了建设性措施,针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部署建设100家左右深入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示范园区,并强调遴选一批典型案例,总结推广成熟
贵安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支持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三十二)完善实施机制。贵州省要落实主体责任,大力弘扬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后发赶超的精神,完善
、遵义等煤矿瓦斯规模化抽采利用。
推进川滇黔桂水风光综合基地建设,加快实施大型风电、光伏、抽水蓄能项目,在开阳等县(市、区)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能源数字化试点,研究建设
工程项目,重点用于中老铁路沿线开发、赤水河等重点流域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兴水润滇工程、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循环化改造、数字经济、城市更新及市政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后续扶持等建设任务
、尾矿库污染治理等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程。统筹资金50亿元以上,依托大通道建设,支持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统筹安排资金15亿元,重点用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安排财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