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力,从政策规划、技术标准、数据统计及考核机制等层面构建协同控制框架体系。坚持源头防治、综合施策,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减排。加强温室气体监测,开展碳排放
大型公共建筑制冷系统进行改造,鼓励改造后制冷机房系统运行能效达到5.0。积极推动城中村、居住建筑因地制宜实施改造,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三宜街区”创建中同步实施节能绿色化改造。鼓励低能效家用电器更新
科技创新领先优势。健全全国性技术交易市场,依托中国技术交易所,积极争取建设全国性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完善科技成果市场化定价机制,推动与上海、深圳共研共建交易流程规范和交易信息共享机制。开展交叉研究平台考核与
碳市场交易,扩大应用场景范围。推动北京绿色交易所承担全国自愿减排等碳交易中心功能,建立健全配额管理、交易监管、核查核证等机制。支持北京绿色交易所探索开展绿证交易的机制创新。10.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交易体系。率先建立绿电消纳碳市场补偿机制,鼓励重点碳排放单位加大绿电消纳力度。将低碳出行碳减排纳入碳市场交易,扩大应用场景范围。推动北京绿色交易所承担全国自愿减排等碳交易中心功能,建立健全配额管理
建设全国性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完善科技成果市场化定价机制,推动与上海、深圳共研共建交易流程规范和交易信息共享机制。开展交叉研究平台考核与绩效评估,进一步推进大设施平台运行管理,完善科技资源共享
低效闲置土地资源,因地制宜开展集中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到2030年,光伏发电装机达到400万千瓦。原文如下: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3〕29 号各县(市、区
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加快推进平原县、齐河县、临邑县、禹城市、宁津县等国家级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建设,盘活低效闲置土地资源,因地制宜开展集中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到2030年,光伏发电装机达到
新能源电站增配一定规模储能设施,支持“风光+储能”多能互补型电站建设。在有条件的区域布局“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推动不间断电源、充换电设施等分散式储能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电网侧储能,在电网关键节点
。因地制宜实施储能替代末端电网小机组、清洁取暖替代边远地区供热小机组、“新能源+储能”替代企业自备小机组。引导企业采用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锅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乏汽余热回收、电机变频等节能改造技术。严控新建
,要求涉企事项办理条件不得含有兜底条款;在加快企业准入时限上,在浦东新区试行“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第二、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项目。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的项目及上海
工作。重点聚焦民间投资项目前期、工程建设,用好上海建设工程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最新成果,把受到企业欢迎的“桩基先行”、“多测合一”、项目用地清单制等改革措施进一步落实落地,推进实施“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等
、碳配额指标随产能指标转移机制,鼓励产能集中集聚发展。(自治区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工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提高行业准入标准。进一步提高重点行业新改扩建项目的准入门槛。严格落实产能置换、项目备案
、有载调容调压、系统无功补偿及参数优化系统。炉窑系统:推广富氧助燃、蓄热式燃烧、循环水系统防垢提效等技术。3.大力推动工业节水。加强工业重点用水行业节水管理,强化用水强度控制,加强节水标准化建设,加快制
制度,健全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加强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大幅提升用能管理的信息化、精细化水平。建立广州绿色节能低碳技术共享服务库,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及
合理区间。19.
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以海铁联运、江海联运等为重点,推动实现铁水、公水、空铁多式联运“一单制”和“一箱到底”。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
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7.加强公共机构节能低碳标准制修订构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标准体系,稳步推进各类公共机构用能用水定额标准的制定和应用,完善公共机构低碳建设、低碳评估考核等相关标准。分类编制
计量技术规范。夯实基础,提升能力。聚焦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中各领域标准、计量需求,强化基础共性标准制修订,提升重点领域标准水平,加强量传溯源能力建设。推动计量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升级,提升标准、计量支撑保障
完成国家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打造粤东粤西两个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适度开发风能资源较为丰富地区的陆上风电。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示范项目
。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统筹规划垃圾焚烧发电、农林生物质发电、生物天然气项目开发。到203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7400万千瓦以上。6.
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