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出重大贡献。领跑的企业在发展方向上需注重技术进步和运行维护服务。在制度建设上,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制度、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机制等政策工具,也将为可再生能源全额保证性收购、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作者系中国工程院院士、原副院长、国家能源咨询专家委员会副主任)
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继3月下旬首次征求意见后,时隔半年再度征求意见,可再生能源配额制落地在即,掀起了业内新一轮讨论热潮,普遍认为强化地方政府
、电力公司、电网企业、配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主体的约束性责任与义务,无疑给身处中美贸易摩擦升级、平价上网渐行渐近、消纳隐忧未除、补贴退坡加速等多重压力下的可再生能源行业带来了新动力和新机遇。
一、配额制
按照当初承诺的电价收购项目20年所发电量,不会下调。同时,加快绿证交易制度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度的实施。 9月13日,《可再生电力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已经发布,预计正式文件
近日,国家下发了《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版)(以下简称文件)。引起全行业的广泛关注,由于该文件内容非常丰富,长达34页,很多人表示对部分内容不是很理解。在此分几次
解释一下本人对该文件的几点看法,也请大家一起参与探讨。
一、配额制利好无补贴分布式光伏
毫无疑问,按照目前工商业、大工业分布式光伏系统的造价,其项目的度电成本已经低于所在地区的工商业、大工业价格。
在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正在加速落地中。
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相较于今年3月发布的第一版征求意见稿,本次发布的《办法》针对
配额制的制定、实施及其配套的绿证交易制度和监督考核措施做了进一步完善。
配额制以《可再生能源法》为依据,向各省级行政区下达年度可再生能源占电力消费量比重指标(分为总量配额和非水电配额)。各类售电公司
征求意见稿,对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制定、实施及其配套的绿证交易制度和监督考核措施做了进一步完善。
责任主体和层次更完备、兼顾奖励和惩罚
各类售电公司(含电网企业售电部分)、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电力 用户
继2018年3月23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之后,近日,国家能源局在研究论证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再次修改了《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 形成第二轮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意见的函(发改办能源〔2018〕1109号)的消息不胫而走,在光伏新政发布之后,对于被关进了小黑屋的光伏,配额制一丝一毫的进展
)、光伏发电的可上网电量,其他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部可上网电量均为保障性收购电量。
协鑫新能源叶超对记者说:
配额制的关键是能否做出刚性的要求,把配额的指标明确下来。如果作为一个刚性要求,才能激发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意见的函(发改办能源〔2018〕1109号)的消息不胫而走,在光伏新政发布之后,对于被关进了小黑屋的光伏,配额制一丝一毫的进展
9月底,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了《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再度引发行业关注。 算上未公开征求意见的那一次,这份征求意见稿可以称为配额制3.0版本,由主管部门把可再生能源
可以是随可再生能源企业进行电力直接交易并支付绿证价格。未完成配额制考核,电力用户不得不缴纳高昂的配额补偿金。 三、火电企业积极转型。发电企业不是配额制的考核目标,但是燃煤装机被严格限制,可再生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