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
关于公布2023年第七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报告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光伏发电专项资金项目申报9月20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浦东新区2023年第二批光伏发电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在申报范围内的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补贴,补贴0.40元/瓦(光伏建筑
,综合采取资金支持和金融扶持等措施,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做好本辖区内新能源发展相关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能源发展促进工作。发展改革
效应显著的新能源产业集群,促进产业链与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推动民营企业参与新能源产业发展。第三十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推动
、产业带动性强、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特别重大的项目可适当上浮至1000万元,核心技术攻关项目资金向新能源相关领域倾斜。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新能源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
覆盖率力争达到50%、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光伏覆盖率达到100%。对纳入全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地区,按其年度实际发放光伏发电专项补贴总额的30%进行补助:其他地区最高按照15
【政策】上海浦东新区:BIPV补贴1元/W,单项目不超500万!9月20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浦东新区2023年第二批光伏发电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在申报范围内的项目,按照装机容量
给予补贴,补贴0.40元/瓦(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的项目,补贴标准为1元/瓦),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500万元。申报范围: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在
9月20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浦东新区2023年第二批光伏发电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在申报范围内的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补贴,补贴0.40元/瓦(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作为
2023年11月7日。区发改委将按照《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力量开展申报项目评审、补贴项目审定、结果公示等相关工作。特此通知。附件:1. 浦东新区光伏发电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2.
予以财政补贴。《三年财政政策》围绕先行区建设任务的方方面面,共谋划了11部分、46方面政策措施:一是切实增强财政综合保障能力。为增强先行区建设财力保障,提出深化综合预算改革,支持推进重点项目实施,强化
有效投资,发挥财政性资金的带动作用,支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支持综合立体交通网建设等措施。五是聚力支持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践行新发展理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美丽山东建设,提出支持新型能源
9月18日,成都市发改委公示2023年储能示范项目。根据有关文件,对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的储能示范设施给予每千瓦230元/年补助,补贴周期为连续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经企业自愿申报和
申报2023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领域(储能专项)市预算内投资项目的通知》(成发改环资函〔2023〕92号),对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的储能示范设施给予每千瓦230元/年补助,补贴周期为连续3年
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结合市区实际,制定了《磐安县光伏发展补贴实施办法(2023-2025年)》。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为有效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推进我县分布式光伏发展,提高新能源发电占比,结合《金华市区光伏发展补贴实施办法
集聚。对新入驻产业平台的企业,给予连续3年办公用房和厂房租金全额补贴,购置研发办公楼、工业厂房的,给予市场价20%、最高500万元购房补贴。同时提升企业其他类奖励力度,在原有奖励的基础上提升30%。推动
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应用。支持龙头企业通过“揭榜挂帅”实施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按项目研发或应用投入的25%以内给予补助,最高300万元(含上级补助资金)。在本年度完成并通过验收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