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价格情况监管通报》(下称《通报》),分析主要电力企业的六项价格指标,明确了电力企业成本。这也为电价形成机制改革提供基础依据。
《通报》称,2014年电网企业平均购销差价为208.11元/千瓦时,即每
度电电网企业赚取0.208元差价。
此外,2014年全国社会用电量为55233亿千瓦时,按照扣除线损后的平均差价0.18532元/度简单计算,全年为电网企业产生超过1万亿购销差价。
有分析师指出
购销差价、平均销售电价呈上升趋势;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增长逾一成。
《通报》显示,在平均综合厂用电率方面,燃煤发电、水力发电、燃气发电、核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均呈下降趋势,风力发电略有上升
11.47%,青海最低,为3.72%;2014年四川最高,为9.45%,青海最低,为3.08%。
2014年,电网企业平均购销差价(不含税、含线损)为208.11元/千千瓦时,同比增长8.0%;扣除
,平均购销差价、平均销售电价呈上升趋势;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增长逾一成。《通报》显示,在平均综合厂用电率方面,燃煤发电、水力发电、燃气发电、核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均呈下降趋势,风力发电略有上升
3.72%;2014年四川最高,为9.45%,青海最低,为3.08%。2014年,电网企业平均购销差价(不含税、含线损)为208.11元/千千瓦时,同比增长8.0%;扣除线损,电网企业平均购销差价2014年
新疆最高,为11.47%,青海最低,为3.72%;2014年四川最高,为9.45%,青海最低,为3.08%。详见附表3。
四、平均购销差价(不含税,下同
)
电网企业平均购销差价(含线损)2013年、2014年分别为192.7元/千千瓦时、208.11元/千千瓦时,2014年同比增长8.0%;扣除线损,电网企业平均购销差价2013年、2014年分别为168.21
一直没能确立一套合理的输配电价标准及核定方法。目前的输配电价只是购销差价,并不是按照其资产和实际运维成本核算出来的,电网的盈利模式主要就是低买高卖吃差价,有媒体称其暴利垄断甚至高于三桶油。 电力体制
问题是,售电公司的商业模式如何构建?在电改九号文中,国家层面为售电主体盈利途径提出一定导向,这包括,获取电力购销差价,向发电企业购电、通过集中竞价购电、向其他售电商购电等;向用户提供包括合同能源管理
、港口岸电等电能替代技术的应用,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根据相关机构的测算,目前电网购销差价在0.2元/千瓦时左右,按2014年5.52万亿千瓦时全社会用电量来测算,总计
将有1.1万亿元的购销差价重新分配。若售电侧有10%的收益,则可贡献超过千亿元的利润蛋糕;若有20%的利润,则可贡献2200亿元左右的利润。
不过,对于企业而言,要想获得这一蛋糕,可能
数据(下图所示)看,按年平均电力生产量5万亿度电,以每度电约0.6元计,至少也是个3万亿的庞大吸金市场,目前电网购销差价按0.2元/度计,意味着至少是个也有万亿级电力交易市场面临重新洗牌。电改,无疑是
信号。独立的输配电价可在核减电网无效投资和不合理成本的基础上,从保持电网现有的购销差价(含目前工商业用户承担的交叉补贴额)起步,逐渐过渡到各区域、省级电网间对标管理,按全国先进水平制定领跑者输配电价
,依靠网络资源收取过网费。这一做法将最终打破电网依靠买电、卖电获取购销差价的盈利模式。而由送电、受电市场主体自主协商或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确定送受电量和价格,也有力地促进了电价市场化